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住宅建築規範(doc 54)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住宅建築規範(doc 54)內容簡介
1.0.1 為貫徹執行國家技術經濟政策,推進可持續發展,規範住宅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要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製定本規範。
1.0.2 本規範適用於城鎮住宅的建設、使用和維護。
1.0.3 住宅建設應因地製宜、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做到適用、經濟、美觀,符合節能、節地、節水、節材的要求。
1.0.4 本規範的規定為對住宅的基本要求。當與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抵觸時,應按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1.0.5 住宅的建設、使用和維護,尚應符合經國家批準或備案的有關標準的規定。
2 術 語
2.0.1 住宅建築 residential building
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築(含與其他功能空間處於同一建築中的住宅部分),簡稱住宅。
2.0.2 老年人住宅 house for the aged
供以老年人為核心的家庭居住使用的專用住宅。老年人住宅以套為單位,普通住宅樓棟中可設置若幹套老年人住宅。
2.0.3 住宅單元 residential building unit
由多套住宅組成的建築部分,該部分內的住戶可通過共用樓梯和安全出口進行疏散。
2.0.4 套 dwelling space
由使用麵積、居住空間組成的基本住宅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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