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同樣本(doc 3頁)
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同樣本(doc 3頁)內容簡介
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同樣本內容提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作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托標的。
1、標的物:位於豐台區西局前街的碧溪家居廣場(以下簡稱“碧溪廣暢)內,所購置的房屋為層號,建築麵積平方米。
2、標的用途:碧溪廣場為 商業 用房,經營範圍以北京碧溪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項目為準。
二、委托方式。
甲方就其擁有的碧溪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托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碧溪廣場委托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麵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托的商業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三、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麵製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托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製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麵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碧溪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製訂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搶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製定有效控製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碧溪廣場進行係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它與經營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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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民法通則》等相關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協商的原則,就商業用房委托投資經營合作達成以下條款:
一、委托標的。
1、標的物:位於豐台區西局前街的碧溪家居廣場(以下簡稱“碧溪廣暢)內,所購置的房屋為層號,建築麵積平方米。
2、標的用途:碧溪廣場為 商業 用房,經營範圍以北京碧溪廣場有限公司營業執照規定之項目為準。
二、委托方式。
甲方就其擁有的碧溪廣場的全部投資經營管理權委托給乙方,由乙方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合法經營,乙方在保證甲方碧溪廣場委托前的市場價值的基礎上,全麵展開專業有效的經營,提升被委托的商業項目的行業地位、品牌地位及市場價值。
三、委托事項。
甲方授權乙方下述商業經營事宜:
1、全麵製定經營方案,引進先進的市場理念、模式、方法;
2、負責甲方的品牌經營,在委托經營期內建立起著名品牌形象;
3、製定統一經營的標準並嚴格執行;
4、全麵招商,引進實力雄厚、經營能力強、市場信譽好的國內外品牌廠商,並以碧溪廣場的名義與最終租戶訂立租賃合同;
5、製訂經營收入標準,收取經營收入,依法向搶欠租金和費用的租戶進行追繳;
6、承擔經營中的全部成本,並製定有效控製成本的方法和標準;
7、組織所有廠商對碧溪廣場進行係統的營銷策劃,展開積極有效的市場推廣活動;
8、根據具體情況市場變化,對經營方案進行調整和整改;
9、其它與經營相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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