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斯定理與中國國有企業產權改革(doc 9)
科斯定理與中國國有企業產權改革(doc 9)內容簡介
一.導言
二.關於所謂的科斯陷阱
三.當代中國國有企業產權製度改革
一.導言
在《經濟學家》雜誌2002年第3期上,刊登了一篇題為《科斯陷阱初探》(以下簡稱《科》)的文章,作者試圖論證科斯定理中存在著“科斯陷阱”這樣一種謬誤,並據此分析了現實社會中的一些現象,然後提出自己對一些經濟學重大問題的觀點。
但我作為一名剛剛涉足博大精深的經濟學世界的學生,與此文卻有不同的觀點,並運用一些簡單的經濟學分析工具進行了探討,然後由科斯的理論聯想到了當前中國國有企業體製改革中的若幹問題,提出了自己的見解。
二.關於所謂的科斯陷阱
科斯定理有許多種表述方式,如可以表述為“不變性定理”。即:“如果產權被清楚地界定,且所有的交易成本為零,那麼不管誰擁有產權,資源的運用都將相同。”①也即達到了帕累托最優。《科》文批判的即為這一表述,它說,“實際上,權利的界定不同,會導致權利各方所采用的避免損害的方法不同,從而其成本也不同,這樣,避免損害的成本與假設不存在損害時的總產值的差值不同,也就是不同的權利界定會導致最後的生產總值不同,資源配置結果不同。”《科》文中舉了這樣一個例子(也是科斯書中使用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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