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商務合同風險的必備法寶(doc 28頁)
消除商務合同風險的必備法寶目錄:
第一講、生活中的合同法(上)
第二講、生活中的合同法(下)
第三講、如何消除設計合同的“風險”(上)
第四講、如何消除設計合同的“風險”(下)
第五講、如何消除撰寫合同的“風險”(上)
第六講、如何消除撰寫合同的“風險”(下)
第七講、如何消除簽署合同的“風險”(上)
第八講、如何消除簽署合同的“風險”(下)
第九講、如何消除履行合同的“風險”(上)
第十講、如何消除履行合同的“風險”(下)
第十一講、如何消除爭議解決的“風險”(上)
第十二講、如何消除爭議解決的“風險”(下)
消除商務合同風險的必備法寶內容提要:
合同、契約、協議、合約、意向書和備忘錄:
合同、契約、協議和合約是完全意義上的同義詞,隻是應用的語言環境不太一樣。但從法律的角度來講,它們是完全一致的。
合同是鑒於中國大陸地區的官方語言,比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合同是最正式的官方語言。
協議是口語中的一個詞語,但是合同和協議的法律效力完全一致。所以,在實際運用中,既可以稱之為合同書又可以稱之為協議書。
契約出現在中國的民國時期,甚至更早。我們談到類似於象合同這樣的詞語時,更多用的是契約,包括中國的台灣地區。合同和契約沒有差別。
合約,在中國香港地區經常被使用,比如演藝行業、娛樂行業等。
意向書和備忘錄,通常情況下旨在表明雙方當事人在某一個時間點、對某一個特定問題的理解和判斷,意義在於記錄和描述。所以,但凡正式的意向書和備忘錄當中,會有這樣一句話:本意向書或者本備忘錄除了保密條款之外的其他條款都不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如果一個意向書和備忘錄寫的非常完整,雙方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的非常明確,在司法判定中會把它視為合同的一個高效力。
但不論是用“合同”還是“協議”詞語,整篇裏應該統一、一致。例如,如果寫明是“XX合同”,比如“商品房買賣合同”、“購銷合同”、“加工承攬合同”等,通篇文字裏就不能再出現“本協議”,“本協議向下”、“該協議”等詞語,統一使用“合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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