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學教學研討案例集(doc 73頁)
合同法學教學研討案例集目錄:
1、第一部分…合同與合同法概述……………………… 4頁
2、第二部分…合同的成立……………………………… 8頁
3、第三部分…合同的內容和形式………………………16頁
4、第四部分…合同的效力………………………………22頁
5、第五部分…合同的履行………………………………30頁
6、第六部分…合同的保全………………………………37頁
7、第七部分…合同的變更和轉讓………………………40頁
8、第八部分…合同的解除………………………………45頁
9、第九部分…合同權利義務的終止……………………51頁
10、第十部分 違約責任…………………………………57頁
合同法學教學研討案例集內容提要:
案情:
南京台商何先生問:最近,我廠向生產學生書包向甲紡織廠發去傳真,要求該廠能夠在一月內為我廠發一批布料。該傳真載明了所要布料的品種、型號、價格、數量,以及交貨時間、地點和交貨方式等內容。傳真發出後十天,乙紡織廠為我廠送來樣品,該廠同類產品的價格比甲廠要低25%。於是 我廠與乙廠簽訂了合同書,購買乙廠的布料。正在這時,我廠收到甲廠同意供貨的傳真。為避免重複購貨,我廠趕緊給甲廠發去傳真,聲明我廠已經購貨,不再向甲廠購貨。但五天後,甲廠將貨送至我廠。請問:如果按照新的《合同法》,我廠是否可以未與甲廠簽定合同為由拒收貨物?
爭議問題:
雙方簽訂的合同是否成立?(合同的成立要件)
分析與解決:
根據新《合同法》的規定,你廠與甲廠之間的合同關係是成立的。其理由如下:第一,合同關係是否成立應當看要約人發出的要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新《合同法》第十三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采用要約、承諾方式。”如果要約人沒有發出要約,合同不可能成立。從你信中所述來看,你廠向甲廠發出的傳真符合要約的特征。
首先,你廠發給甲廠的傳真是要采購生產書包的布料,目的明確,意思表示真實。其次,你廠發給甲廠的傳真載明了合同的具體條款,一經甲廠承諾即可執行,符合《合同法》第十四條關於要約的規定。再次,你廠發出的傳真已經正式到達甲廠,要約已經生效。按照新《合同法》的確定,要約生效後,要約人應當受自己要約的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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