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業協議實用樣本(doc 14頁)
變業協議實用樣本(doc 14頁)內容簡介
變業協議實用樣本內容提要:
(1)就業辦法
非師範類畢業生就業:
實行在國家方針政策指導下,經學校推薦,與用人單位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雙向選擇”或“供需見麵”落實就業單位的就業方式。應屆畢業生於每年6月底前落實單位的直接到用人單位報到;未落實單位的,先派回生源所在地,但畢業生可於畢業後兩年內繼續在本地或跨地區擇業,在生源地區內跨縣(市、區)落實單位的,由所在地調配部門辦理調整手續,跨地區落實單位的,畢業生持所簽協議,向學校提出申請,由省畢業生調配部門辦理手續。
因為每年研究生、公務員的錄取都有滯後性,如果報考了研究生、公務員,在就業上學校有什麼特殊措施?
畢業生因報考研究生、公務員等原因,可向學校申請暫緩派遣,等明確後,由畢業生妥善解決就業協議後,再作處理。此類畢業生須在學校就業計劃上報前半個月(每年5月15日前後)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否則按協議派遣,各學院在5月15日前將名單及申請書彙總後交學校就業指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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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業辦法
非師範類畢業生就業:
實行在國家方針政策指導下,經學校推薦,與用人單位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雙向選擇”或“供需見麵”落實就業單位的就業方式。應屆畢業生於每年6月底前落實單位的直接到用人單位報到;未落實單位的,先派回生源所在地,但畢業生可於畢業後兩年內繼續在本地或跨地區擇業,在生源地區內跨縣(市、區)落實單位的,由所在地調配部門辦理調整手續,跨地區落實單位的,畢業生持所簽協議,向學校提出申請,由省畢業生調配部門辦理手續。
因為每年研究生、公務員的錄取都有滯後性,如果報考了研究生、公務員,在就業上學校有什麼特殊措施?
畢業生因報考研究生、公務員等原因,可向學校申請暫緩派遣,等明確後,由畢業生妥善解決就業協議後,再作處理。此類畢業生須在學校就業計劃上報前半個月(每年5月15日前後)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否則按協議派遣,各學院在5月15日前將名單及申請書彙總後交學校就業指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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