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相關法律法規》知識點(doc 10頁)
《建築工程相關法律法規》知識點(doc 10頁)內容簡介
《建築工程相關法律法規》知識點內容提要:
1、 要 約 與 承 諾 當 事 人 訂 立 合 同 必 須 的 程 序 , 也 是 當 事 人 雙 方 就 合 同 的 一 般 條 款 經 過 協 商 一 致 並簽署書麵協議的過程
2、 附 生 效 條 件 的 合 同 , 自 條 件 成 就 時 生 效 。
3、 勞 動 合 同 中 約 定 試 用 期 的 , 試 用 期 最 長 期 限 是6 個 月。
4、 合 同 成 立 後 , 能 否 產 生 法 律 效 力 , 能 否 產 生 當 事 人 所 預 期 的 法 律 效 果 , 要 看 合 同 是 否 具 備生效要件
5、 關 於 要 約 失 效 , 下 列 說 法 中 錯 誤 的 是:受 要 約 人 不 滿 意 要 約 內 容
6、 建 設 工 程 糾 紛 處 理 的 基 本 形 式 中 不 包 括索 賠
7、 下 麵 關 於 安 全 生 產 責 任 事 故 應 急 救 援 說 法 錯 誤 的 是 :有 關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和 負 有 安 全 生 產 監 督 管 理 職 責 部 門 的 負 責 人 接 到 重 大 生 產 安 全 事 故 報 告 後 ,應 當 召 開 會 議 研 究 搶 救 方 案 。
8、 定 金 的 數 額 由 當 事 人 約 定 , 但 不 得 超 過 主 合 同 的 額 的20%
9、 人 們 通 常 稱法 律 關 係 產 生 、 變 更 和 消 滅 的 原 因為 法 律 事 實
..............................
1、 要 約 與 承 諾 當 事 人 訂 立 合 同 必 須 的 程 序 , 也 是 當 事 人 雙 方 就 合 同 的 一 般 條 款 經 過 協 商 一 致 並簽署書麵協議的過程
2、 附 生 效 條 件 的 合 同 , 自 條 件 成 就 時 生 效 。
3、 勞 動 合 同 中 約 定 試 用 期 的 , 試 用 期 最 長 期 限 是6 個 月。
4、 合 同 成 立 後 , 能 否 產 生 法 律 效 力 , 能 否 產 生 當 事 人 所 預 期 的 法 律 效 果 , 要 看 合 同 是 否 具 備生效要件
5、 關 於 要 約 失 效 , 下 列 說 法 中 錯 誤 的 是:受 要 約 人 不 滿 意 要 約 內 容
6、 建 設 工 程 糾 紛 處 理 的 基 本 形 式 中 不 包 括索 賠
7、 下 麵 關 於 安 全 生 產 責 任 事 故 應 急 救 援 說 法 錯 誤 的 是 :有 關 地 方 人 民 政 府 和 負 有 安 全 生 產 監 督 管 理 職 責 部 門 的 負 責 人 接 到 重 大 生 產 安 全 事 故 報 告 後 ,應 當 召 開 會 議 研 究 搶 救 方 案 。
8、 定 金 的 數 額 由 當 事 人 約 定 , 但 不 得 超 過 主 合 同 的 額 的20%
9、 人 們 通 常 稱法 律 關 係 產 生 、 變 更 和 消 滅 的 原 因為 法 律 事 實
..............................
用戶登陸
法律法規熱門資料
法律法規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