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江蘇省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確定規(doc 11頁)
論江蘇省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確定規(doc 11頁)內容簡介
論江蘇省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確定規內容提要:
第一條 為了規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確定工作,促進交通事故處理執法公正,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製定本規則。
第二條 因當事人過錯行為造成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過錯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按照本規則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判定交通事故當事人過錯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應當以當事人過錯行為引發交通事故的危險性和對方避讓的可能性作為依據。
第三條 對當事人的過錯行為,根據其在交通事故中的形態特征和所起作用,分為主動型、被動型、缺失型三類(見附件): (一)主動型行為是與對方臨近時突然改變運動狀態,或者主動逼近對方,造成對方難以避讓的嚴重過錯行為,在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以上作用。
(二)被動型行為是處於持續穩定運動或者靜止狀態,對方能夠采取措施避讓的一般過錯行為,在交通事故中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但是靜止狀態的被動型行為難以被對方及時發現的,起主要以上作用。 (三)缺失型行為是不具有安全駕駛能力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過錯行為。缺失型行為對於應當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的,起主要以上作用;難以避免的,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
評判缺失型行為對於交通事故的發生是否應當避免、靜止狀態的被動型行為能否被對方及時發現,應當以法律法規對安全駕駛的要求和一般駕駛人的安全駕駛能力作為依據。
第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檢驗鑒定的基礎上,
根據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實和當事人過錯行為,依照本規則第三條規定確定當事人過錯行為所屬類型和作用大小。 當事人同時有兩種以上過錯行為,以其中作用大的一類行為作為確定當事人責任的依據。但是其他過錯行為應當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載明。
..............................
第一條 為了規範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責任確定工作,促進交通事故處理執法公正,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製定本規則。
第二條 因當事人過錯行為造成的交通事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過錯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按照本規則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判定交通事故當事人過錯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應當以當事人過錯行為引發交通事故的危險性和對方避讓的可能性作為依據。
第三條 對當事人的過錯行為,根據其在交通事故中的形態特征和所起作用,分為主動型、被動型、缺失型三類(見附件): (一)主動型行為是與對方臨近時突然改變運動狀態,或者主動逼近對方,造成對方難以避讓的嚴重過錯行為,在交通事故中起主要以上作用。
(二)被動型行為是處於持續穩定運動或者靜止狀態,對方能夠采取措施避讓的一般過錯行為,在交通事故中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但是靜止狀態的被動型行為難以被對方及時發現的,起主要以上作用。 (三)缺失型行為是不具有安全駕駛能力或者存在安全隱患的過錯行為。缺失型行為對於應當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的,起主要以上作用;難以避免的,起次要作用或者不起作用。
評判缺失型行為對於交通事故的發生是否應當避免、靜止狀態的被動型行為能否被對方及時發現,應當以法律法規對安全駕駛的要求和一般駕駛人的安全駕駛能力作為依據。
第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現場勘查、調查取證、檢驗鑒定的基礎上,
根據查明的交通事故事實和當事人過錯行為,依照本規則第三條規定確定當事人過錯行為所屬類型和作用大小。 當事人同時有兩種以上過錯行為,以其中作用大的一類行為作為確定當事人責任的依據。但是其他過錯行為應當在交通事故認定書中載明。
..............................
用戶登陸
法律法規熱門資料
法律法規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