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稅法培訓教材(doc 59頁)
營業稅法培訓教材(doc 59頁)內容簡介
營業稅法培訓教材目錄:
第一節、營業稅基本原理
第二節、納稅義務人與扣繳義務人(熟悉)
第三節、稅目、稅率(掌握)
第四節、計稅依據(掌握)
第五節、應納稅額的計算與特殊經營行為的稅務處理
第六節、稅收優惠
第七節、征收管理
營業稅法培訓教材內容提要:
納稅義務人:
1.一般規定:在我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人。(內外資均適用)
2.境內判定:
(1)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2)所轉讓的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3)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4)所銷售或者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注意:單位或個體經營者聘用的員工為本單位或雇主提供的勞務,不屬於營業稅的應稅勞務。
思考:下列哪些屬於營業稅的征稅範圍?
1、某中國建築公司派員工到境外從事建築安裝勞務(2009年111號文件規定暫免征收)
2、某中外合資企業將其在中國境內的廠房出售
3、某外籍個人將其擁有的一項專利權轉讓給中國某企業使用
4、某中國旅行社組織遊客出境旅遊
納稅義務人的特殊規定:
單位以承包、承租、掛靠方式經營的、承包人、承租人、掛靠人發生應稅行為,承包人以發包人、出租人、被掛靠人名義對外經營並由發包人承擔相關法律責任的,以發包人為納稅人,否則以承包人為納稅人。
建築安裝業務實行分包或轉包的,分包或者轉包者為納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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