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貿易合同的法規和慣例
關於貿易合同的法規和慣例
第一節什麼是國際貿易合同
一什麼是國際貨物貿易合同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指營業地處於不同國家的當事人之間所定立的貨物買賣合同。
因為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是一種涉外的合同,故它有不同於國內貨物買賣合同的許多方麵,它的主要特點有三:
1.合同關係的當事人的營業地必須是在不同國家,而國籍並不是區分一筆交易是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還是國內貨物買賣合同的標準。
案例中國化工總公司從美國埃克森石油公司進口500萬桶石油,營業地分別是在中國和美國;五礦總公司同澳大利亞設在北京的獨資公司達成一筆交易。
以上那一個是國際貿易合同?
2.合同關係的對象是貨物。所謂貨物是指有形動產,不包括股票、債券、流通票據和其它權利財產,也不包括服務貿易。
3.合同當事人既可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但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以法人為訂約主體的。這些法人通常就是指在國際市場上從事商業活動的公司或其它企業組織。我國現在自然人尚不能簽訂國際貨物買賣合同,須通過法人尚行。
第一節國際貿易合同的磋商
國際貿易合同的磋商過程大致如下:詢盤、發盤、還盤、承諾
一 詢盤
詢盤(Inquiry)也叫詢價。指交易的一方要購買/出賣某種東西,向對方詢問交易條件。詢盤的內容有:商品的價格、品質、數量、包裝、裝運條件等等,有時還包括索取樣品。但最主要的是詢問價格。詢盤是報盤的邀請。
詢盤通常由買方發出,也可由賣方發出。
案例“東北大豆請報價”(please offer northeast soybean)(買),“東北大豆可供,請遞盤”northeast soybean available please bid(賣)。那一個是賣方/買方發出的詢盤?
詢盤是交易的起點但不是必須環節。但它是市場調查的有效手段不應忽視。
二發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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