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貨物買賣合同
中外貨物買賣合同(FOB條款)全文
合同號:____
日期:____
地點:____
買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賣方:____
地址:____
電報:____
電傳: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商訂,在合同項下,雙方同意按下列條款買賣
下述商品:
第一條品名、規格、數量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值
第三條原產國別及製造廠商
第四條裝運港
第五條目的港
第六條裝運期
分運:
轉運:
第七條包裝
所供貨物必須由賣方妥善包裝,適合遠洋和長途內陸運輸,防潮,防濕、防震,防鏽,
耐野蠻裝卸,任何由於賣方包裝不善而造成的損失由賣方負擔。
第八條標誌
賣方須用不褪色油漆於每件包裝上印刷包裝編號、尺碼、毛重、淨重、提吊位置及“此
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
第九條保險
裝運後由買方投保。
第十條付款條件
(1)買方在收到備貨電傳通知後或裝運期前30天,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
信用證,其金額為合同總值的__%,計____。中國銀行____行收到下列單證經核
對無誤後,承付信用證款項(如果分運,應按分運比例承付):
a.全套可議付已裝船清潔海運提單,外加兩套副本,注明“運費待收”,空白抬頭,
空白背書,已通知到貨口岸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b.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和嘜頭。
c.裝箱單一式四份,注明每包貨物數量,毛重和淨重。
d.由製造廠家出具並由賣方簽署的品質證明書一式三份。
e.提供全套技術文件的確認書一式兩份。
f.裝運後即刻通知買方啟運日期的電報/電傳副本一份。
(2)賣方在裝船後10天內,須掛號航空郵寄三套上述文件(f除外),一份寄買方
,兩份寄目的港中國對外貿易運輸公司。
(3)中國銀行收到合同____中規定的,經雙方簽署的驗收證明後,承付合同總值
的____%,金額為____。
(4)買方在付款時,有權按合同第15、18條規定扣除應由賣方支付的延期罰款金
額。
(5)一切在中國境內的銀行費用均由買方承擔,一切在中國境外的銀行費用均由賣方
承擔。
第十一條裝運條款
(1)賣方必須在裝運期前45天,用電報/電傳向買方通知合同號、貨物品名、數量
,發票金額,件數,毛重,尺碼及備貨日期,以便買方安排訂倉。
(2)如果貨物任一包裝達到或超過重20噸,長12米、寬2.7米,高3米,賣方
應在裝船前50天,向買方提供五份包裝圖紙,說明詳細尺碼和每件重量,以便買方安排運
輸。
(3)買方須在預計船抵達裝運港日期前10天,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
號和裝運港船方代理,以便賣方安排裝船。如果需要更改載貨船隻,提前或推後船期,買方
或船方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貨船未能在買方通知的抵達日期後30天內到達裝運港,
從第31天起,在裝運港所發生的一切倉儲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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