錳產品訂貨合同
錳產品訂貨合同內容簡介
產品訂貨合同
全文
供方:_____分配號
需方:_____合同編號
簽訂地點
壹、產品名稱、質量、數量、供貨時間:簽訂時間年月日
產品名稱 |
質量(%) |
數量(噸) |
單價 |
金額 |
分期交貨量(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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錳 |
鐵 |
磷 |
矽 |
粒度 |
分配量 |
合同量 |
一 月 |
二月 |
三月 |
四月 |
五月 |
六月 |
七月 |
八月 |
九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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塊 |
粉 |
塊 |
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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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計量標準:需方有軌道衡,以軌道衡為準,途耗%,無軌道衡則按供方礦石比重
劃線裝車為準,其他損耗不負責任。
三、驗收標準方法及提出異議期限:按雙方約定的質量為準,允許錳品位誤差為1%,
允許含水份6%。若超差,由需方保留原礦並電告供方,在日內到需方,以共同取樣化驗
為準,但過期以需方複驗為準;若需方日內未電告供方或需方未保留原礦或動用了礦石的
,以供方原化驗數據為準。
四、運輸方式及其費用負擔:運輸由供方代辦到需方指定火車站。發車後,在小時內
電告需方;貨物品種、數量、質量(錳、鐵、磷)車號、發車日期等。短途運雜費每噸元,
火車運雜費憑鐵路運單結算,並按(86)×物價字第×號文件規定,每噸收服務費元(
交省錳礦公司)以上費用均由需方負擔。
五、價格:錳礦石按國家物價局、冶金工業部〔1991〕價重字28號文件規定執行
,富錳渣按(90)×冶財字第×號文件規定執行,若國家價格變動,按新文件規定執行。
六、結算方式及期限:供方托收承付,貨到需方15天內付款,(包括其他幾項承付費
用)。
七、違約責任:供方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供貨,必須提前一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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