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權式物業開發模式及深圳案例實證分析(doc 16頁)
產權式物業開發模式及深圳案例實證分析(doc 16頁)內容簡介
一、產權式物業定義與種類
二、產權式物業運營及其優缺點分析
三、產權式物業相關的法律問題
四、深圳產權式休閑公寓與實證分析
五、總結
一、產權式物業定義與種類
產權式酒店是房地產與旅遊項目嫁接後的產物,即酒店將每間客房的產權獨立,分別出售予投資者,投資者在購買了產權式酒店的產權後,可將手中的產權進行轉讓和自由買賣,也可以確定自己每年使用酒店的天數,其他時間則交由酒店管理公司統一出租、經營、投資者收取一定比例的返租(經營)收入,以實現保值增值。這與傳統的住酒店以及傳統的房地產投資有著本質的區別。
----投資者購買產權酒店後,可擁有以下的權利:
一、擁有的產權可自由買賣;
二、每年可確定自己的使用天數;
三、其他時間則交由酒店管理公司統一出租(經營),從中收取一定比例的返租(經營)收入,實現保值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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