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DOC 39頁)
電力工業技術管理法規(DOC 39頁)內容簡介
內容摘要
第一篇 總 的 部 分
第一章 電力工業技術管理的任務
第1.1.1條 電力工業技術管理的任務主要是:
1.保證全麵完成和超額完成國家的生產和基建計劃;
2.保證電力係統安全經濟運行和人身安全;
3.保持所供電(熱)能符合質量標準,頻率、電壓(汽、水的溫度和壓力)的偏移在 規定範圍內;
4.合理使用燃料和水力資源,不斷節約能源、降低成本和提高勞動生產率;
5.水力發電廠應統籌兼顧防洪、灌溉、航運、漁業、過木、供水等效益,做到 綜合利用;
6.滿足國家對環境保護的要求。
第1.1.2條 為了完成前條中的任務,各級電業管理、規劃、設計、施工、運行 和試驗、科研等單位,應不斷總結經驗,推廣先進技術、先進經驗和合理化建議, 達到管理科學化,並加強培訓教育,全麵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
第二章 電力工業基本建設工作
第1.2.1條 電力工業基本建設工作必須根據電力係統規劃,按以下程序進行:
火電廠建設的程序是:規劃選廠、電力係統設計、工程選廠、計劃任務書、初 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驗收。
水電廠建設的程序是:河流水電規劃、計劃任務書(或可行性報告)、初步設計(或 擴大初步設計)、技術施工設計、施工、驗收。
大型送、變電工程可參照火電廠的基建程序進行。
第1.2.2條 電力係統規劃的主要任務是根據遠景電力負荷的增長和分布,能源 資源開發規劃,以及建設電廠的自然條件,全麵研究和初步安排電力係統的電源布 局及骨幹電網的結構。
第1.2.3條 河流水電規劃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對河流自然條件、流域社會經濟情 況(包括防洪、灌溉、航運、供水、養殖、生態、淹沒損失以及有關工農業發展等) 的查勘、探測和分析研究,提出河流水電開發方案,推薦第一期可興建的工程。為使 推薦方案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應對水文、地質、水庫淹沒等重要問題進行深 入研究,對關鍵廠址應進行必要的勘探工作;對重大的外部有關問題,應與有關部 門協商,求得合理的開發方案。
為適應工作需要,對全河流開發不致引起綜合利用方麵矛盾的河段,可以分段 進行河流水電規劃。
第1.2.4條 電力係統設計是在電力係統規劃的基礎上進行的。它的任務是分 期、分地區對電力係統規劃中初步確定的電源、電網方案進行進一步分析論證及計 算,提出具體發、送、變電工程的建設方案和有關技術原則及措施。
第1.2.5條 火電廠的選廠工作一般分為規劃選廠和工程選廠兩個階段。當熱電 廠和供地方用電的中小型電廠的建廠地區比較明確時,也可直接進行工程選廠。
規劃選廠主要為在幾個地區分別調查各地區的建廠條件,其中應著重研究燃 料、灰、水、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地質地震等條件;經過分析比較,提出推薦的 建廠地區或幾個建廠地區的順序,包括可能的廠址和建廠規模,並應取得當地有關 部門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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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總 的 部 分
第一章 電力工業技術管理的任務
第1.1.1條 電力工業技術管理的任務主要是:
1.保證全麵完成和超額完成國家的生產和基建計劃;
2.保證電力係統安全經濟運行和人身安全;
3.保持所供電(熱)能符合質量標準,頻率、電壓(汽、水的溫度和壓力)的偏移在 規定範圍內;
4.合理使用燃料和水力資源,不斷節約能源、降低成本和提高勞動生產率;
5.水力發電廠應統籌兼顧防洪、灌溉、航運、漁業、過木、供水等效益,做到 綜合利用;
6.滿足國家對環境保護的要求。
第1.1.2條 為了完成前條中的任務,各級電業管理、規劃、設計、施工、運行 和試驗、科研等單位,應不斷總結經驗,推廣先進技術、先進經驗和合理化建議, 達到管理科學化,並加強培訓教育,全麵提高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
第二章 電力工業基本建設工作
第1.2.1條 電力工業基本建設工作必須根據電力係統規劃,按以下程序進行:
火電廠建設的程序是:規劃選廠、電力係統設計、工程選廠、計劃任務書、初 步設計、施工圖設計、施工、驗收。
水電廠建設的程序是:河流水電規劃、計劃任務書(或可行性報告)、初步設計(或 擴大初步設計)、技術施工設計、施工、驗收。
大型送、變電工程可參照火電廠的基建程序進行。
第1.2.2條 電力係統規劃的主要任務是根據遠景電力負荷的增長和分布,能源 資源開發規劃,以及建設電廠的自然條件,全麵研究和初步安排電力係統的電源布 局及骨幹電網的結構。
第1.2.3條 河流水電規劃的主要任務是通過對河流自然條件、流域社會經濟情 況(包括防洪、灌溉、航運、供水、養殖、生態、淹沒損失以及有關工農業發展等) 的查勘、探測和分析研究,提出河流水電開發方案,推薦第一期可興建的工程。為使 推薦方案技術上可行,經濟上合理,應對水文、地質、水庫淹沒等重要問題進行深 入研究,對關鍵廠址應進行必要的勘探工作;對重大的外部有關問題,應與有關部 門協商,求得合理的開發方案。
為適應工作需要,對全河流開發不致引起綜合利用方麵矛盾的河段,可以分段 進行河流水電規劃。
第1.2.4條 電力係統設計是在電力係統規劃的基礎上進行的。它的任務是分 期、分地區對電力係統規劃中初步確定的電源、電網方案進行進一步分析論證及計 算,提出具體發、送、變電工程的建設方案和有關技術原則及措施。
第1.2.5條 火電廠的選廠工作一般分為規劃選廠和工程選廠兩個階段。當熱電 廠和供地方用電的中小型電廠的建廠地區比較明確時,也可直接進行工程選廠。
規劃選廠主要為在幾個地區分別調查各地區的建廠條件,其中應著重研究燃 料、灰、水、交通運輸、環境保護、地質地震等條件;經過分析比較,提出推薦的 建廠地區或幾個建廠地區的順序,包括可能的廠址和建廠規模,並應取得當地有關 部門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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