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築可靠性鑒定標準培訓教材(PPT 42頁)
民用建築可靠性鑒定標準培訓教材(PPT 42頁)內容簡介
一、鑒定方法及分類
民用建築可靠性鑒定所用的方法屬實用鑒定法,即定值法,
係將建築物的各項功能指標與國家標準相比,根據其差異程
度評定級。
二、鑒定程序及工作內容
1.初步調查—圖紙資料、使用簡曆、初勘現場、製定詳細調查計劃
構件—組成結構的基本元件。
鑒定單元—按結構種類和構造特點劃分的獨立建築區段。
子單元—鑒定單元按地基基礎、上部承重結構和圍護係統細
分的分部。
4.可靠性鑒定評級—綜合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後所
確定的宏觀等級。每個層次可靠性均分為四段,即:
構件a、b、c、d=f(au、bu、cu、du,as、bs、cs)
子單元A、B、C、D=f(Au、Bu、Cu、Du,As、Bs、Cs)
鑒定單元Ⅰ、Ⅱ、Ⅲ、Ⅳ=f(Asu、Bsu、Csu、Dsu,
Ass、Bss、Css)
三、鑒定評級標準
四、構件安全性鑒定評級
五、構件正常使用性鑒定評級
六、子單元安全性鑒定評級
1.地基基礎
2.上部承重結構
上部承重結構不適於繼續承載的側向位移,應根據表6.3.5結果,按下列規定評級:
(1)當檢測值>界限值,且部分構件出現裂損時,應定位Cu級或Du級;
(2)但檢測值>界限值,但無裂損,若級,可定為Bu級,若
級,應定位Cu級。
上部承重結構(子單元)的安全等級,應按下列原則確定:
(1)一般情況,應按各種主要構件和結構側向位移的評級結果,取
最低一級;
(2)當按(1)評為Bu級,但主要構件所含的各種Cu級構件呈現出規
律性分布,或集中在要害部位時,宜降為Cu級;
(3)當按(1)評為Cu級,但主要構件有50%以上構件為Cu級,或
多高層中的底層均為Cu級,或框支剪力牆的框架層中出現du級,或
相鄰層同時出現du級,或脆性材料結構中出現du級時,宜降為Du級;
(4)當按(1)評為Au級或Bu級,而結構整體性為Cu級時,
應降為Cu級;
(5)當按(1)評為Au級或Bu級,而各種一般構件中等級最
低的一種為Cu級或Du級,若該種一般構件作用較大時,應降
為Cu級,若作用一般時,可定為Bu級,若不止一種一般構件
時,應定為Cu級。
3.維護係統的承重部分
維護係統承重部分(子單元)的安全性,應根該係統的各
種構件的安全等級(表6.3.2,表6.3.3)和結構整體性安全
等級(表6.3.4)綜合進行評定。當僅有Au級和Bu級時,按占
多數級別確定;當含Cu級或Du級時,若屬主要構件,取最低
級,若屬一般構件,可按實況定為Bu級或Cu級;圍護係統承
重部分的安全等級,不得高於上部承重結構的安全等級。
七、子單元正常使用性鑒定評級
1、地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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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築可靠性鑒定所用的方法屬實用鑒定法,即定值法,
係將建築物的各項功能指標與國家標準相比,根據其差異程
度評定級。
二、鑒定程序及工作內容
1.初步調查—圖紙資料、使用簡曆、初勘現場、製定詳細調查計劃
構件—組成結構的基本元件。
鑒定單元—按結構種類和構造特點劃分的獨立建築區段。
子單元—鑒定單元按地基基礎、上部承重結構和圍護係統細
分的分部。
4.可靠性鑒定評級—綜合安全性和正常使用性後所
確定的宏觀等級。每個層次可靠性均分為四段,即:
構件a、b、c、d=f(au、bu、cu、du,as、bs、cs)
子單元A、B、C、D=f(Au、Bu、Cu、Du,As、Bs、Cs)
鑒定單元Ⅰ、Ⅱ、Ⅲ、Ⅳ=f(Asu、Bsu、Csu、Dsu,
Ass、Bss、Css)
三、鑒定評級標準
四、構件安全性鑒定評級
五、構件正常使用性鑒定評級
六、子單元安全性鑒定評級
1.地基基礎
2.上部承重結構
上部承重結構不適於繼續承載的側向位移,應根據表6.3.5結果,按下列規定評級:
(1)當檢測值>界限值,且部分構件出現裂損時,應定位Cu級或Du級;
(2)但檢測值>界限值,但無裂損,若級,可定為Bu級,若
級,應定位Cu級。
上部承重結構(子單元)的安全等級,應按下列原則確定:
(1)一般情況,應按各種主要構件和結構側向位移的評級結果,取
最低一級;
(2)當按(1)評為Bu級,但主要構件所含的各種Cu級構件呈現出規
律性分布,或集中在要害部位時,宜降為Cu級;
(3)當按(1)評為Cu級,但主要構件有50%以上構件為Cu級,或
多高層中的底層均為Cu級,或框支剪力牆的框架層中出現du級,或
相鄰層同時出現du級,或脆性材料結構中出現du級時,宜降為Du級;
(4)當按(1)評為Au級或Bu級,而結構整體性為Cu級時,
應降為Cu級;
(5)當按(1)評為Au級或Bu級,而各種一般構件中等級最
低的一種為Cu級或Du級,若該種一般構件作用較大時,應降
為Cu級,若作用一般時,可定為Bu級,若不止一種一般構件
時,應定為Cu級。
3.維護係統的承重部分
維護係統承重部分(子單元)的安全性,應根該係統的各
種構件的安全等級(表6.3.2,表6.3.3)和結構整體性安全
等級(表6.3.4)綜合進行評定。當僅有Au級和Bu級時,按占
多數級別確定;當含Cu級或Du級時,若屬主要構件,取最低
級,若屬一般構件,可按實況定為Bu級或Cu級;圍護係統承
重部分的安全等級,不得高於上部承重結構的安全等級。
七、子單元正常使用性鑒定評級
1、地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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