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食品安全管理白皮書(doc 23頁)
歐盟食品安全管理白皮書(doc 23頁)內容簡介
一、 執行摘要
二、 食品安全原則
三、 信息收集分析和應用
四、 機構設置
五、 規則方麵
六、 控製
歐盟理事會於2001年1月發表了"食品安全白皮書",決定加強對食品"從農場到餐桌"的控製,歐盟委員會和歐洲議會於2002年1月28日正式通過了第178/2002號規定,該規定明確了製定歐盟範圍統一食品法的基本原則與要求,並且要求建立歐盟食品安全管理局。
成立後的歐盟食品安全管理局的基本職責與美國的食品與藥物管理局不同,歐盟食品安全管理局不具備製定規章製度的權限,但將負責監督整個食品鏈,根據科學的證據做出風險評估,為政治家製定政策和法規提供信息依據。
歐盟食品安全管理局的職責範圍很廣,核心任務是提供獨立的科學建議與支持,建立一個與成員國相同機構進行緊密協作的網絡,評估與整個食品鏈相關的風險,並且就食品風險問題向公眾提供相關信息。具體職責是:根據歐盟理事會、歐盟議會和成員國的要求,提供有關食品安全和其他相關事宜(如動物衛生,植物衛生,轉基因生物,營養等)的獨立的科學建議,作為風險管理決策的基礎;就技術性食品問題提供建議,作為製定有關食品鏈方麵的政策與法規的依據;收集和分析有關任何潛在風險的信息,以監視歐盟整個食品鏈的安全狀況;確認和預報正在出現的風險;在危機肘期向歐盟理事會提供支持;在其權限範圍之內向公眾提供有關信息。
歐盟食品安全管理局由管理委員會、行政主任、谘詢論壇、科學委員會和8個專門科學小組組成。
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的人員結構和選拔程序非常嚴格,其目的是確保歐盟食品安全管理局擁有一個獨立的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由14個成員和歐盟理事會的1個代表組成,其中5個成員必須具備處理過消費者和行業事宜的經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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