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限製性股票激勵計劃方案(DOC 29頁)
某公司限製性股票激勵計劃方案(DOC 29頁)內容簡介
第一章總則
第三章限製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
第二章釋義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公司激勵機製,
增強公司管理團隊和業務骨幹對實現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責任感、
使命感,確保公司發展目標的實現,某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某某”或“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以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製定《某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製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以下簡稱為“股票激勵計劃”或“本計劃”)。
第一步:填寫授權委托書
第七條:第六條所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為本計劃的激勵對象:
第七章限製性股票的分配
第三十一條:激勵對象在本計劃有效期內一直與公司保持聘用關係,
且未有損害公司利益行為,在依第二十條確定為激勵對象的條件下,可以按照本計劃獲授限製性股票。
第三十七條:激勵對象在限製性股票歸屬前主動離職或被辭退的,其限製性股票授予資格將被取消。
第三十三條:信托財產中的限製性股票在歸屬前享有由購入股票所帶來的一切衍生權益,其所獲收益納入信托財產。
..............................
第三章限製性股票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
第二章釋義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健全公司激勵機製,
增強公司管理團隊和業務骨幹對實現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的責任感、
使命感,確保公司發展目標的實現,某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某某”或“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托法》、
《上市公司股權激勵管理辦法(試行)》以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製定《某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製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
(以下簡稱為“股票激勵計劃”或“本計劃”)。
第一步:填寫授權委托書
第七條:第六條所列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成為本計劃的激勵對象:
第七章限製性股票的分配
第三十一條:激勵對象在本計劃有效期內一直與公司保持聘用關係,
且未有損害公司利益行為,在依第二十條確定為激勵對象的條件下,可以按照本計劃獲授限製性股票。
第三十七條:激勵對象在限製性股票歸屬前主動離職或被辭退的,其限製性股票授予資格將被取消。
第三十三條:信托財產中的限製性股票在歸屬前享有由購入股票所帶來的一切衍生權益,其所獲收益納入信托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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