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電站土建施工驗收標準(DOC 20頁)
光伏電站土建施工驗收標準(DOC 20頁)內容簡介
3.1.1土方開挖前,應摸清地下管線等障礙物,
並應根據施工方案的要求,將施工區域內的地上、地下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
3.1.2建築物或構築物的位置或場地的定位控製線(樁),
標準水平樁及基槽的灰線尺寸,必須經過檢驗合格,並辦完預檢手續。
3.1.3熟悉圖紙,做好技術交底。
3.1.4基坑、基槽、管溝和場地的基土土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3.1.6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並遵循“開槽支撐,先
支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
3.1.7基坑(槽)、管溝的挖土應分層進行。在施工過程中基坑(槽)、
管溝邊堆置土方不應超過設計荷載,挖方時不應碰撞或損傷支護結構、降水設施。
3.1.8基坑(槽)、管溝土方施工中應對支護結構、周圍環境進行觀察和監測,
如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待恢複正常後方可繼續施工。
3.1.9.1.1基坑槽中的積水淤泥雜物未清除就回填,或基礎兩側用鬆土回填,未經分層夯實。
3.1.9.1.2基槽寬度較窄,采用手工夯填,未達到要求的密實度。
3.1.9.1.3回填土料中幹土塊較多,受水浸泡產生沉陷,或采用含水量大的粘性土、
淤泥質土、碎塊草皮作填料,回填密實度不符合要求。
3.1.9.1.4回填土采用水沉法沉實,密實度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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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應根據施工方案的要求,將施工區域內的地上、地下障礙物清除和處理完畢。
3.1.2建築物或構築物的位置或場地的定位控製線(樁),
標準水平樁及基槽的灰線尺寸,必須經過檢驗合格,並辦完預檢手續。
3.1.3熟悉圖紙,做好技術交底。
3.1.4基坑、基槽、管溝和場地的基土土質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3.1.6土方開挖的順序、方法必須與設計工況相一致,並遵循“開槽支撐,先
支撐後挖,分層開挖,嚴禁超挖”的原則。
3.1.7基坑(槽)、管溝的挖土應分層進行。在施工過程中基坑(槽)、
管溝邊堆置土方不應超過設計荷載,挖方時不應碰撞或損傷支護結構、降水設施。
3.1.8基坑(槽)、管溝土方施工中應對支護結構、周圍環境進行觀察和監測,
如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待恢複正常後方可繼續施工。
3.1.9.1.1基坑槽中的積水淤泥雜物未清除就回填,或基礎兩側用鬆土回填,未經分層夯實。
3.1.9.1.2基槽寬度較窄,采用手工夯填,未達到要求的密實度。
3.1.9.1.3回填土料中幹土塊較多,受水浸泡產生沉陷,或采用含水量大的粘性土、
淤泥質土、碎塊草皮作填料,回填密實度不符合要求。
3.1.9.1.4回填土采用水沉法沉實,密實度大大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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