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doc 11頁)
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doc 11頁)內容簡介
廣東省商品房預售管理條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商品房預售管理,維護預售人和預購人的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預售商品房,是指依法成立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依法將其開發的商品房在竣工驗收前出售,由預購人按合同約定支付購房款,預售人按合同約定交付商品房的行為。
本條例所稱預售人,是指預售商品房的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
本條例所稱預購人,是指購買預售的商品房的單位和個人。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在本省行政區域內依法開發的商品房的預售行為及其管理。
第四條 省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市、縣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房地產管理部門(以下稱“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商品房預售管理和本條例的組織實施。
..............................
用戶登陸
房地產經營管理熱門資料
房地產經營管理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