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和住戶財產控製程序(doc 6頁)
業主和住戶財產控製程序目錄:
l、目的
2、適用範圍
3、職責
4、程序
業主和住戶財產控製程序內容摘要:
l 目的
對物業管理範圍內與業主和住戶有關的財產給予保護。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對委托方交付的物業、業主和住戶用於維修安裝的物品及管轄區內車輛等的控製。
3 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組織成立物業驗收接管領導小組。
3.2 管理處負責物業驗收接管的日常事務組織協調工作。
3.3 管理處各部門按規定組成接管領導小組的各專業組,參與物業的驗收接管工作。
3.4 管理處工程部負責對業主、住戶提供的物品進行驗證、安裝服務等。
3.5 管理處保安隊負責各類車輛的綜合管理。
4 程序
4.1 業主和住戶的財產一般包括:
a.接管的物業,包括各類建築物及公用設施;
b.業主和住戶提供的用於維修安裝用的物品,便民服務中業主和住戶送交修理或加工的物品;
c. 管轄區內的車輛;
d. 其他與業主和住戶有關的財產。
4.2 驗收接管物業的控製
4.2.1 物業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4.2.1.1 新建物業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a.建設工程施工全部完成,物業經竣工驗收合格;
b.供電、供氣、給排水、衛生、道路等設施能正常使用;
c.房屋幢、戶編號經有關部門確認。
4.2.1.2 原有物業驗收應具備的條件:
a.房屋所有權、使用權清楚;
b.土地使用範圍明確。
4.2.2 在公司總經理直接領導下,組織各部門成立物業驗收接管領導小組,總經理擔任組長,按專業設立資料組、工程土建組和機電組,管理處負責日常事務運作。
a.各專業組組長負責接管分工範圍內的工作,嚴格驗收、把好工程質量關。管理處主任組織編製《物業接管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實施;
b.各專業小組按國家、省、市工程驗收標準驗收物業,確保物業的各項功能、指標符合規定的要求。
4.2.3 參與竣工驗收的物業
4.2.3.1 在驗收前的資料準備:對於物業公司參與竣工驗收的物業,則在竣工驗收之前,資料組應要求委托方提供開發建設單位、工程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消防管理部門、管道煤氣公司、配套工程施工單位、設計院等提供的有關資料,適當時應包括物業規劃圖,竣工總平麵圖,單體建築及結構竣工圖,地下管網竣工圖,建築施工竣工圖,隱蔽工程驗收簽證,沉降觀察記錄,竣工驗收證明,房地產權屬關係的有關資料,機電設備使用說明書、消防係統竣工驗收證明、電梯等公共設施檢查驗收證明;用水、電、氣指標批文,水、電、氣表校驗報告等圖紙資料,填寫《物業接管文件資料交接清單》;並對所有資料進行查驗,為物業接管驗收提供資料和數字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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