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行業工程項目工資分配管理製度(doc 6頁)
建築行業工程項目工資分配管理製度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項目工資總量控製
第三章 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
第四章 自有職工中的操作層人員
第五章 輔助生產工人和服務人員
第六章 其他工資的規定。
第七章 項目工資的發放審批
第八章 附則
建築行業工程項目工資分配管理製度內容摘要:
第一條 為有效發揮工資分配的激勵作用,促進項目質量、進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經濟效益的提高,落實局項目全額承包管理辦法,根據按勞分配和按效益分配的原則,結合項目施工的特點,特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 實行項目工資分配的前提和原則是:全麵貫徹局項目管理的各項規定和辦法,切實做到項目獨立核算,實行全額承包,確保上繳,超收提獎,欠收受罰,獎罰兌現;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及管理職責,分層次落實到項目承包班子、作業隊伍和具體人員,作為考核分配的依據,嚴禁“以包代管”。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企業在冊員工及外聘人員;不適用於外聯勞務隊伍。
第二章 項目工資總量控製
第四條 建立項目工資總量控製與內部自主分配相結合的運行機製.工資總額實行計劃控製並與分層次的經濟承包相結合。局、公司或分公司與項目經理簽訂全額承包責任書,項目承包費用和上繳費用以及有關的獎罰規定按《XX局項目全額承包管理辦法》執行。
第五條 項目經理部應結合工程實際,在開工前編製人工費用成本計劃,作為作業層承包或實際開支的控製額度。項目工資計劃既要結合項目實際,又必須采取措施保證項目成本計劃及百元產值工資含量計劃不超出。
第三章 項目經理部管理人員
第六條 項目經理部實行全額承包薪酬製。項目經理及承包管理人員承包期的工資必須與工程項目的類別、成本控製、安全、質量、環保、文明施工、工期、工資總額等因素掛鉤。
第七條 按照局有關規定將項目分為五級: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特小型。項目經理部應根據崗位測評確定管理人員的職位,做到人員精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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