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通綜合信息服務平台業務SP合作辦法(doc 34頁)
網通綜合信息服務平台業務SP合作辦法目錄:
第一章 概 述 4
第一節 適用範圍 4
第二節 內容概要 4
第三節 解釋修訂權 4
第二章 管理機構 4
第一節 設置原則 4
第二節 業務管理機構 5
第三章 業務描述和分類 5
第一節 業務定義 5
第二節 業務平台結構 6
第三節 業務分類 6
第四章 業務定價 7
第一節 定價原則 7
第二節 業務資費組成 7
第三節 收費原則 7
第四節 資費標準 8
第五節 收益分成辦法 10
第五章 商務合作模式 10
第一節 合作基本原則 10
第二節 各方定位 11
第六章 SP準入管理 12
第一節 SP基本資質要求 12
第二節 SP應準備的申請資料 13
第三節 商業計劃評估 13
第七章 流程管理 14
第一節 業務總體流程 14
第二節 申請流程 14
第三節 受理流程 15
第四節 審核流程 16
第五節 調測流程 16
第六節 簽約流程 17
第七節 試運行和驗收流程 17
第八節 正式開通流程 17
第九節 SP新增/變更業務流程 18
第十節 相關資料變更流程 19
第八章 業務管理細則 20
第一節 信息內容管理 20
第二節 業務邏輯管理 20
第三節 禁止提供業務種類 21
第九章 計費結算管理 22
第一節 計費原則 22
第二節 結算原則 22
第十章 客戶服務管理 23
第一節 客戶服務分工 23
第二節 SP客戶服務的要求 24
第三節 退費流程 25
第十一章 營銷推廣管理 26
第一節 總體原則 26
第二節 SP的營銷推廣管理 26
第三節 整合營銷 27
第四節 宣傳資料要求 27
第十二章 考核管理辦法 28
第一節 競爭機製 29
第二節 綜合考核辦法 29
第十三章 獎懲辦法 31
第十四章 SP投訴流程 33
第一節 受理機構 33
第二節 投訴受理原則 33
第三節 投訴處理流程 34
網通綜合信息服務平台業務SP合作辦法內容簡介:
第一章 概 述
為發展中國網絡通信公司綜合信息服務平台各項業務,規範SP合作行為,保證各應用服務提供商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為用戶提供豐富、健康、有益的應用服務內容,實現SP與九洲在線的雙贏,保障用戶的合法權益,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節 適用範圍
本辦法是九洲在線與信息服務提供商(以下簡稱SP)合作在中國網通綜合信息服務平台上向用戶提供各類跨省的全網性語音應用服務應遵循的基本原則與業務流程,如公眾信息、電話商務、電話聊天等。
第二節 內容概要
本管理辦法包括業務的描述與分類、管理機構、業務合作模式、SP準入管理,流程管理、業務管理細則,計費結算管理、客戶服務管理,營銷推廣管理,考核管理辦法、獎懲辦法以及SP投訴流程等部分。
第三節 解釋修訂權
本辦法將根據市場發展的需要適時進行修改,其修改權和解釋權屬於九洲在線增值事業部。
第二章 管理機構
第一節 設置原則
1、按照“統一規劃、一點接入、全網服務、一點結算”的原則,中國網通綜合信息服務平台業務管理機構為九洲在線公司。
2、中國網通授權九洲在線公司為全網業務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受理、審核全國性SP的合作請求,並對之進行日常的管理、考核、結算和提供服務。
第二節 業務管理機構
全網業務管理機構設:受理機構、審核機構、調測機構和簽約機構。
(1) 受理機構:九洲在線增值事業務部負責接受合作方的業務申請,並將合作方的資料整理成冊,遞交審核機構審核;
(2) 審核機構:九洲在線增值事業務部根據中國網通綜合信息服務平台業務SP合作管理辦法與技術規範,負責審核合作方資料,包括資質審核、業務審核,並統一對合作方分配接入號碼和企業代碼、業務代碼,將審核結果轉發給調測機構,由調測機構安排調測;
(3) 調測機構:中國網通集團公司增值事業務部負責按照合作方提供、並經過審核機構認可的《測試方案》和《測試報告》測試其各項業務功能,測試通過後雙方在《測試報告》上簽字認可;
(4) 簽約機構:九洲在線公司根據合作方的審核確認結果,調測機構簽字認可的《測試報告》,負責與合作方商談並簽署《綜合信息服務平台業務合作協議》,《綜合信息服務平台業務合作協議》按照中國網通製定的標準協議範本簽署,若有特殊要求可另簽署《補充協議》作為補充。並報審核機構進行合作協議的審核、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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