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達信食品安全管理體係-要求(ppt 105頁)
康達信食品安全管理體係-要求目錄:
一、相互溝通
二、體係管理
三、前提方案
四、HACCP原理
康達信食品安全管理體係-要求內容提要:
本標準為食品鏈中需要證實有能力控製食品安全危害、確保食品人類消費安全的組織,規定了其食品安全管理體係的要求。
1) 策劃、實施、運行、保持和更新食品安全管理體係,確保提供的產品按預期用途對消費者是安全的;
2) 證實其符合適用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
3)為增強顧客滿意,評價和評估顧客要求,並證實其符合雙方商定的、與食品安全有關的顧客要求;
4)與供方、顧客及食品鏈中的其他相關方在食品安全方麵進行有效溝通;
5)確保符合其聲明的食品安全方針;
6)證實符合其他相關方的要求;
7)為符合本準則,尋求由外部組織對其食品安全管理體係的認證或注冊,或進行自我評價,自我聲明。
通用的要求,旨在適用於各種類型、不同規模和提供不同產品的食品鏈中任何組織允許組織,如小型和/或欠發達組織(如小農場,小分包商,小零售或食品服務商)實施外部開發的控製措施組合。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食品中所含有的對健康有潛在不良影響的生物、化學或物理因素或食品存在狀況。
注 1:術語“危害”不應和“風險”混淆,對食品安全而言,“風險”是食品暴露於特定危害時對健康產生不良影響的概率(如生病)與影響的嚴重程度(死亡、住院、缺勤等)之間形成的函數。風險在ISO/IEC導則51中定義為傷害發生的概率和嚴重程度的組合。
注 2:食品安全危害包括過敏源。
注 3:在飼料和飼料配料方麵,相關食品安全危害是那些可能存在或出現於飼料和飼料配料內,繼而通過動物消費飼料轉移至食品中,並由此可能導致人類不良健康後果的成份。在不直接處理飼料和食品的操作中(如包裝材料、清潔劑等的生產者),相關的食品安全危害是指那些按所提供產品和(或)服務的預期用途可能直接或間接轉移到食品中,並由此可能造企業管理類不良健康後果的成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