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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外資參股金融業-市場準入情況調查報告(doc 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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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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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 外資參股, 金融業, 市場準入, 情況
我國外資參股金融業-市場準入情況調查報告(doc 8頁)內容簡介

我國外資參股金融業-市場準入情況調查報告內容提要:
(一)為依其所在國家法律設立,並合法存續的金融機構,近三年未受到證券監管機構和司法機關的重大處罰;
(二)所在國家具有完善的證券法律和監管製度,其證券監管機構已與中國證監會簽定證券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並保持著有效的監管合作關係;
(三)實收資本不少於三億元人民幣的等值自由兌換貨幣;
(四)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第七條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內股東,應當具備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基金管理公司股東資格條件。
第八條外資持股比例或者在外資參股的基金管理公司中擁有的權益比例,累計(包括直接持有和間接持有)不超過33%,在我國加入WTO後三年內,該比例不超過49%。
境外股東應當以自由兌換貨幣出資。
第九條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應當具備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基金管理公司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條件。
第十條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的境內外申請人應當按照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內容與格式,向中國證監會報送申請材料。

《規則》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麵:一是規定了參股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兩種途徑,即境外股東通過受讓、認購境內基金管理公司股權,而變更現有內資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境外股東與境內股東共同出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二是規定了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境外股東的條件,這些條件主要有:實收資本不少於三億元人民幣等值自由兌換貨幣並合法存續的金融機構,所在國家有完善的金融監管製度、近三年未受到所在國家證券監管機構的處罰等。三是規定了境外股東的出資方式和出資比例。四是境外股東與境內股東共同出資設立基金管理公司,應當經過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五是比照內資基金管理公司的審批規則,對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進行審批;外資參股基金管理公司業務範圍和與內資公司沒有區別;在日常監管上也適用與內資基金管理公司同樣的規則。

早在兩個《規則》出台前,從去年下半年開始,一些外資機構與中國證券機構就進行了頻繁接觸、“談婚論嫁”,有的簽訂了合作協議,有的甚至已經談到了參股的事項,隻等待操作細則出台。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已經公布準備合資的券商有10家、基金管理公司也有7家。
長江證券2002年3月與法國巴黎銀行簽署成立合資投資銀行的框架性協議時,曾引起廣泛關注,業界甚至認定其為第一家合資證券公司熱門選手。申銀萬國去年6月已與法國巴黎資產管理公司、國際金融公司簽訂了“基金管理技術合作協議”。目前合作三方都表示將在政策、法規等條件成熟時,盡快組建合資基金管理公司,並開展多方位的合作。國泰君安有關人士也表示,公司與德國安聯集團在去年簽署了有關組建合資基金工作小組的合作備忘錄,目前此項工作還在研究和推進過程中,規則出台有利於這項工作的推進。
據悉,國泰基金公司與瑞士銀行已就組建中外合資基金管理進行了前期準備工作。富國基金公司已經與蒙特利爾銀行簽署了合作協議,華安基金公司與JP摩根的合作還在談判當中,大成基金管理公司也在考慮采取增資擴股的方式吸收外資股東。荷蘭國際集團(ING)的中國區總經理吳誌盛最近透露,ING與國通證券籌建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申請早在今年4月底就已經遞交了中國證監會。
自去年以來國內券商麵臨的係統性風險暴露無遺,這讓不少證券公司意識到風險控製對於國內券商永遠是第一位的,但國內券商往往是有這個思想,卻缺乏具體手段,外資機構在不同品種、市場組合以及數量工具運用上都有著豐富的經驗。
合資是“雙贏”,中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以及作為新興資本市場所具有的市場容量大、監管環境寬鬆、融資方便等特點,也將使外資機構規避風險、通過區位投資獲取高收益。
國內已有10多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著規模為800億元左右的證券投資基金,伴隨中外合資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證券投資基金規模可能成倍增長,股市資金供給將得到很大改善,無疑是長期利好。

從目前境內外券商合作領域看,大都選擇了新興的基金業務,隻有湘財證券、長江證券和銀河證券將與外方合作領域圈定為投資銀行,南方證券與德國商業銀行合作領域則定為資產管理。
有關研究人士指出,境內外券商首先進行基金業務合作是因為在中國的入世承諾中,基金管理是最先開放的領域,其次是資產管理和投資銀行業務;而且這三個領域也是目前國內證券市場最具贏利前景的業務,中外雙方可以優勢互補的領域。
不過,業內人士認為,外資機構最看重的還是承銷業務。目前,國內券商在承銷業務上還是粗放式經營方式,外資進來後可以將其專業化全方位服務與本土公司資源優勢結合,中金公司就是一個成功典範。
未來合資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優勢在“雙外”業務上,即外資企業在國內的融資業務和國內企業在海外的融資業務。它們將成為特大型企業海外上市承銷的主力軍,並在外資企業本土化(A股上市)中扮演重要角色;一些新的收購模式將被引入國內;在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投資項目證券化產品的銷售和交易等方麵將會有所作為。
迄今為止內地隻有申銀萬國和國泰君安利用在香港的分公司涉獵過海外業務。與外資券商“聯姻”後,內地證券公司未來在香港甚至亞洲市場占得一席之地,已不再是非分之想。
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國內券商牌照並不會因合資進入實施階段而升值。“境內外券商合作不會一哄而上,”全球一流的金融集團挑選的合作對象肯定是排名前幾位的券商,進行各項業務的廣泛合作;而一些中小券商會走特色之路,突出經紀業務可以找美林、嘉信合作,突出投行業務則可以找高盛合作。這位研究員相信,未來幾年證券行業強者恒強、弱者恒弱的馬太效應會十分明顯,那些毫無特色的小券商將麵臨著嚴峻的生存危機,整個行業也將開始更加淩厲的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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