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金融租賃行業知識(doc 21頁)
某公司金融租賃行業知識內容提要:
1、 租賃公司以承租人身份與廠商直接簽訂租賃合同; 2、 租賃公司再以出租人身份與用戶簽訂轉租合同。
進口轉租賃操作程序
進口轉租賃是指國內租賃機構根據國內企業的委托和要求,先以承租人身份從國外租賃公司租進設備,再以出租人身份將租賃物件轉租給國內企業(次承租人)的業務活動。 辦理一筆進口轉租賃業務,委托和受理的程序同進口直接租賃。但在簽訂進口購貨合同時可有兩種做法:
1、 國內租賃機構與國外供貨商簽訂購貨合同後,他們需共同與國外租賃公司簽署一項購貨合同轉讓書(Assignment)或一項銷售備忘錄(Memoradom of sale),明確規定由國外租賃公司作為融資方,直接向供貨商支付貨款。國內租賃機構將購貨合同中它作為買方在設備物權上享有的權利轉讓給國外租賃公司,但不轉讓責任,並保留對設備規格進行修改、從賣方獲得對設備的擔保(Warranty)以及維修的權利。
由國內租賃機構與國外供貨商就擬購買的設備簽訂一項購貨協議。國外租賃公司以買方身份按照購貨協議所規定的設備規格、交貨、付款條件、質量保證、技術服務以及索賠等項條款與協議的供貨商正式簽署一項購貨合同。在國內租賃機構同國外租賃公司簽訂一項國際租賃合同的同時與國內企業簽訂一項國內轉租合同。
三、 回租
指由設備物主將自己擁有的部分資產(如設備、房屋)賣給租賃公司,然後再從租賃公司租回來的做法。
1、 設備原貨主將設備出售給租賃公司,收到貨款時將物權轉讓給租賃公司; 2、 設備原貨主以承租人身份與租賃公司簽訂一項租賃合同,將出售的原設備租回使用; 3、 租期開始,承租人向出租人付租金。 回租是當企業缺乏現金時,為改善其財務狀況而采用的對企業非常有利的一種做法,通過回租,承租人能把固定資產變為現金,再投資於其他業務方麵,但同時在租期內仍可繼續使用這項資產。此外,企業的利潤和折舊在出售時便可收回。
回租進口轉租賃這項業務由3個以下合同組成:
1、 國內租賃機構與國外供貨商簽訂的購貨合同; 2、 國內租賃機構與國外租賃公司簽訂的轉售協議和回租合同; 3、 國內租賃機構與國內企業簽訂的國內轉租合同。
國外融資租賃的類型和運作模式
國外融資租賃公司呈多樣化發展趨勢,但從其資本構成看,目前主要有以下幾種類型:
1、金融資本型。國外許多大型租賃公司一般都屬於金融資本,為銀行、保險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機構所擁有。自60年代以來,金融資本就積極參與到融資租賃業務中,一方麵可以獲得高額利潤,另一方麵由於融資租賃的獨特作用,可以避免經濟波動對金融機構資產業務的影響,使金融機構獲得穩定的經營租入。此外,由於租賃資產的所有權始終屬於出租入人,與其他信貸方式相比,融資租賃的信用風險較小,所以融資租賃對金融機構具有巨大的吸引力。由於金融資本型租賃公司具有雄厚的資金優勢,一般規模較大,從而在租賃市場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競爭優勢非常明顯。
2、產業資本型。融資租賃是由製造商的銷售技巧演變成為專業化的金融服務的,所以產業資本較金融資本參與融資租賃業務的時間悠久。目前國外許多規模較大的生產廠商,如美國的國際商用機器公司(IBM)、美國電報電話公司等都擁有自己的租賃公司,在租賃市場上表現非常活躍,成為租賃市場的重要參與者。相對於分期付款等銷售方式,融資租賃具有資金風險小、易開拓市場等優勢而受到產業資本的重視。主要經營對象為母公司所生產的機器設備,目的是促進產品銷售。這類租賃公司由於擁有專業技術優勢而占有較大的市場份額。
3、複合資本型。國外的租賃公司資本構成呈現融合之勢,構成越來越複雜,但一般均有含金融資本和產業資本的股東。複合性租賃公司兼有金融資本型租賃公司和產業資本型租賃公司的優勢,既有雄厚的資金優勢作後盾,又有專業技術優勢,實現了有機結合,提高了在租賃市場的競爭能力。尤其是在日本多數租賃公司是典型的複合型租賃公司。
4、獨立資本型。這類租賃公司專門從事融資租賃業務(包括中介業務),主要以租金(或傭金)為收入來源,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和生產廠商沒有明顯的隸屬關係,但卻保持著密切的互利合作關係。根據經營業務特點,獨立型租賃公司又可分為三類,一是專業租賃公司,一般隻經營某種特定類型的設備;二是融資租賃公司,隻負責承租人所需設備的資金融通;三是租賃中介公司,以專業經驗促進融資租賃交易。
國外融資租賃的運作方式傳統融資租賃即直接購買租賃,是最原始的融資租賃方式,其運行方式是出租人應承租人的要求,用自有資金直接購買指定的設備,並出租給承租人使用,固定期限、固定利率、固定成本、固定每期租金。由於傳統的融資租賃具有簡單方便,易於操作的特點,因而成為融資租賃的一種主要形式,在融資租賃業的發展初期是最重要的甚至是惟一的租賃形式,但隨著融資租賃發展的不斷深入,直接購買租賃在融資租賃的比重越來越小。
創新的融資租賃是相對於傳統的融資租賃的新產品。隨著國外融資租賃業的快速發展,市場競爭逐步激烈,利潤不斷下降,出租人為了適應競爭的激烈環境,不斷地創造新的租賃服務方式,融資租賃業的發展也進入了新的時期,並隨著金融創新潮流的不斷發展,創新的速度也不斷加快。總的來說,國外融資租賃業的創新運行方式主要是對融資租賃業務4個方麵的創新:
1、融資方式的創新:資金來源多樣化,與銀行等金融機構進行融資合作。如杠杆租賃,出租入隻需付出設備投資的20%至30%,其餘部分可由其他金融機構提供貸款。
2、設備來源渠道的創新:供應設備的可以是生產設備的廠商,也可以是設備的租賃商,甚至是設備的當前使用人等。如轉租賃,由租賃公司從其他租賃公司租人設備再轉租給承租人使用;售後租回租賃,則由承租人將其所使用的設備出售給出租人再租回使用。
3、租金支付方式的創新:租金不再是固定的等額支付,而是根據承租人的經營狀況而定,更多的與承租人的收益結合起來。如收益百分比租賃,在承租人向出租人先支付一定的租金後,其餘的租金按承租人經營收益的一定百分比來支付。
4、租賃期限的創新:期限不再固定,而是根據承租人的收益狀況,確定大概的租賃期限,直至折現後所有的成本回收完畢。上述租賃方式均可以在租賃期限上實現創新。
業務創新是國外融資租賃業在運行方式上的總體趨勢。創新融資租賃是國外融資租賃較發達的國家所開發出來的新產品。尤其是杠杆租賃是目前國外比較流行的融資租賃方式。據統計,在美國所有的租賃額中,直接購買租賃占45%,杠杆租賃占40%,可見杠杆租賃在美國租賃市場上的重地位。另外,在日本、德國的融資租賃業中杠杆租賃也是發展最快的租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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