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doc 34頁)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目錄:
1、總 則
2、術 語
3、基本規定
4、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
5、建築工程質量驗收
6、建築工程質量驗收程序和組織
7、附錄A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8、附表B 建築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劃分
9、附錄C 室外工程劃分
10、附錄D 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1、附錄E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12、附錄F 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記錄
13、附錄G 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
14、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控製資料核查記錄
15、單位(子單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檢驗資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記錄
16、單位(子單位)工程觀感質量檢查記錄
17、本標準用詞說明
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內容提要:
第二部分是直接規定了單位工程的驗收,從單位工程的劃分和組成,質量指標的設置,到驗收程序都做了具體規定。
1.0.3 本標準依據現行國家有關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管理標準和有關技術標準編製、建築工程各專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必須與本標準配合使用。
說明:1.0.3 本標準的編製依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結構可靠度設計統一》標準及其他有關設計規範的規定等。同時,本標準強調本係列各專業驗收規範必須與本標準配套使用。
另外,本標準規範體係的落實和執行,還需要有關標準的支持,其支持體係見圖1.0.3工程質量驗收規範支持體係。
2.0.1 建築工程 building engineering
為新建、改建或擴建房屋建築物和附屬構築物設施所進行的規劃、勘察、設計和施工、竣工等各項技術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實體。
2.0.2 建築工程質量 quality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反映建築工程滿足相關標準規定或合同約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環境保護等方麵所有明顯的隱含能力的特性總和。
2.0.3 驗收 acceptance
建築工程在施工單位自行質量檢查評定的基礎上,參與建設活動的有關單位共同對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質量進行抽樣複驗,根據相關標準以書麵形式對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與否做出確認。
2.0.4 進場驗收 site acceptance
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材料、構配件、設備等按相關標準規定要求進行檢驗,對產品達到合格與否做出確認。
2.0.5 檢驗批 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的生產條件或按規定的方式彙總起來供檢驗用的,由一定數量樣本組成的檢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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