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scal語言和程序設計基礎(doc 50頁)
Pascal語言和程序設計基礎目錄:
第一節:順序結構
第二節:IF分支結構
第三節:case分支結構
第四節:for循環結構
第五節:while、repeat循環結構
第六節:數據類型
第七節:常用函數
第八節:指針
第九節:文件操作
Pascal語言和程序設計基礎內容提要:
程序頭:program pname; 其中,program是保留字,表示程序從這個地方開始,pname是標識符,是程序的名字,可由程序員自定。保留字是PASCAL選定的,具有固定意義和用法的專用單詞或縮寫,這些單詞不允許作其它使用。如上,“program”就有“程序從這裏開始”這樣一種特別的意義,而“const”就有“常量說明從這裏開始”的意義。我們不能再用“Program”、“const”來作為其它變量、常量等的名字。標識符是以字母開頭的字母數字串,其長度最大為8個字符。用來表示常量、變量、類型、文件、過程、函數和程序的名字。如“pname”、“i”、“j”、“a1”就是合法的標識符;但“1a”、“#a”是非法的標識符。有一點要注意的是,在PASCAL中,字母除了作為字符值或字符串值之外,其大小寫是無關的。如標識符“A1”和“a1”在PASCLA看來是同一標識符。在pascal中除了保留字和自定義的標識符外,還有一類有特殊含義的標識符,這類標識符稱為標準標識符。它們是用來標記程序中經常引用的處理對象,如常量、函數。(PAScAL定義的保留字和標準標識符附後)標識符在命名的時候要注意:
1、名字要易記易讀,有意義。如8皇後問題程序名可以是“queen”也可以是“huanghou”等;
2、不能用保留字、標準標識符作為自定義的標識符。
其中,const部分是常量說明,說明一些在以下部分用到的,在整個程序執行過程不改變值的量。這些量PAScAL稱為常量。在程序中用到這個值的地方均用常量名來代替。如上題中定義“n=4”指本程序處理4個數值,在下麵的程序體中就用“n”來代替具體的值(如for i:=1 to n)。如果要改變處理數據個數,則隻在常量說明部分修改“n=4”這一句就行了,而不用在程序中每一個用到的地方都加以修改。這樣不但在編寫程序的時候很方便,也增加了程序的可讀性,修改時更方便。
常量說明在保留字“const”下開始。可以有多個語句。常量說明語句的格式是:“常量名=值;”。如“n=4;”。n是常量名,4是該常量的值,“;”是語句分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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