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處內部管理標準作業規程(doc 3頁)
管理處內部管理標準作業規程(doc 3頁)內容簡介
管理處內部管理標準作業規程內容提要:
三、 職責
1、 總經理負責審批管理處的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監控管理處總體工作質量。
2、 管理處經理負責組織管理處年度工作計劃的製定、實施與控製,並對年度工作進行總結。
3、 各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的製定、實施與控製,並對年度、月度工作進行總結。
4、 各部門班組長及員工負責依據本規程按計劃實施工作。
四、 程序要點
1、 工作職責:詳見各部門標準作業規程。
2、 工作計劃的製定
(1) 年度工作計劃:
a、 每年12月15日前,各部門主管應根據公司總體工作計劃,結合本部門、本小區工作的實際特點編製出下一年度工作計劃;
b、 年度工作計劃應以局麵格式於12月20日前報管理處經理進行審核。管理處經理應當於12月25日前組織管理處主管工作會議進行專項討論通過,並將各部門計劃彙總後於12月25日前上報公司總經理,修訂、批準;
c、 經批準後的年度工作計劃由管理處經理布置,各部門主管具體實施。計劃的完成情況作為管理處經理、各部門主管的績效考評指標之一;
d、 年度工作計劃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部分;
——年度工作目標;
——主要工作實施說明;
——保證措施;
——工作計劃完成時間表;
——費用預算。
(2) 月度工作計劃:
a、 每月月底前,各部門主管應根據公司批準後的年度工作計劃、公司新的要求以及小區的實際工作情況具體編製出下月度工作計劃;
b、 月度工作計劃當月27日前報管理處經理審批,並將各部門計劃彙總後於每月28日前上報辦公室備案;
c、 以管理處批準後的各部門月工作計劃由各部門主管具體組織實施、監控,計劃的實施、完成情況作為各部門主管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d、 月度工作計劃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部分:
——月度工作計劃;
——主要工作實施說明;
——工作計劃完成時間表;
——費用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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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職責
1、 總經理負責審批管理處的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監控管理處總體工作質量。
2、 管理處經理負責組織管理處年度工作計劃的製定、實施與控製,並對年度工作進行總結。
3、 各部門主管負責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月度工作計劃的製定、實施與控製,並對年度、月度工作進行總結。
4、 各部門班組長及員工負責依據本規程按計劃實施工作。
四、 程序要點
1、 工作職責:詳見各部門標準作業規程。
2、 工作計劃的製定
(1) 年度工作計劃:
a、 每年12月15日前,各部門主管應根據公司總體工作計劃,結合本部門、本小區工作的實際特點編製出下一年度工作計劃;
b、 年度工作計劃應以局麵格式於12月20日前報管理處經理進行審核。管理處經理應當於12月25日前組織管理處主管工作會議進行專項討論通過,並將各部門計劃彙總後於12月25日前上報公司總經理,修訂、批準;
c、 經批準後的年度工作計劃由管理處經理布置,各部門主管具體實施。計劃的完成情況作為管理處經理、各部門主管的績效考評指標之一;
d、 年度工作計劃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部分;
——年度工作目標;
——主要工作實施說明;
——保證措施;
——工作計劃完成時間表;
——費用預算。
(2) 月度工作計劃:
a、 每月月底前,各部門主管應根據公司批準後的年度工作計劃、公司新的要求以及小區的實際工作情況具體編製出下月度工作計劃;
b、 月度工作計劃當月27日前報管理處經理審批,並將各部門計劃彙總後於每月28日前上報辦公室備案;
c、 以管理處批準後的各部門月工作計劃由各部門主管具體組織實施、監控,計劃的實施、完成情況作為各部門主管績效考評的依據之一;
d、 月度工作計劃的內容應包括以下幾部分:
——月度工作計劃;
——主要工作實施說明;
——工作計劃完成時間表;
——費用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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