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內容簡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防止建設項目產生新的汙染。破壞生態環境,製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的其他海域內建設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適用本條例。
第三條 建設產生汙染的建設項目,必須遵守汙染物排放的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在實施重點汙染物排放總量控製的區域內,還必須符合重點汙染物排放總量控製的要求。
第四條 工業建設項目應當采用能耗物耗小、汙染物產生量少的清潔生產工藝,合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
第五條 改建、擴建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必須采取措施,治理與該項目有關的原有環境汙染和生態破壞。
..............................
下一篇: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管理辦法
用戶登陸
房地產項目管理熱門資料
房地產項目管理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