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doc 11頁)
北京市居住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標準(doc 11頁)內容簡介
(一)、綜合管理
小區規劃紅線範圍內,涉及共用財產和公共事務的管理。(1)、負責製定物業管理服(2)、務工作計劃,(3)、並組織實施;(2)、每年一次對房屋及設施設備進行安全普查,根據普查結果製定維修計劃,組織實施;(3)、白天有專職管理員接待住戶,處理服務範圍內的公共性事務,受理住戶的谘詢和投訴;夜間有人值班,處理急迫性報修,水、電等急迫性報修半小時內到現場;(4)、協助組建業主委員會並配合其運作;(5)、管理規章製度健全,服務質量標準完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齊全;(6)、與業主簽定物業管理服務協議、物業管理公約等手續;公開服務標準、收費依據及標準;(7)、應用計算機係統對業主及房產檔案、物業管理服務及收費情況進行管理;(8)、全體員工統一著裝,持證上崗;(9)、每年進行一次物業管理服務滿意率調查,促進管理服務工作的改進和提高,征求意見用戶不低於總戶數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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