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和藥店店員管理(doc 19頁)
藥店和藥店店員
隨著我國社會生活方式的演變和醫療保險、醫藥分家、藥品的分類管理製度等一係列改革措施的出台,使得藥品市場展現出前所未有的活力。人們已逐漸形成“大病去醫院,小病上藥店”的保健觀念。“自我診斷,自我用藥”也將成為順應時代要求的保健模式。
藥店即藥品零售企業。藥品零售企業是指直接向顧客銷售藥品的藥品經營企業,包括藥品零售商店、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和僅能銷售非處方藥的超市、公共場所的藥品專櫃。藥品零售企業作為直接麵向病患者銷售藥品、提供藥品服務的藥品流通的終端環節,其經營條件和經營行為,如人員素質、管理製度、購藥渠道、儲藏條件、銷售登記、用藥指導等等,對藥品質量和安全用藥具有重大的影響。企業必須經過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準並發給《藥品經營許可證》,才有資格經營藥品。
藥店開辦和經營的基本條件
具有依法經過資格認定的藥學技術人員
具有與所經營的藥品相適應的藥學技術人員是開辦和經營藥店的基本條件之一。藥學技術人員素質水平是保證藥品經營企業,特別是藥品零售企業的藥品質量和藥品服務水平的首要條件。依法經過資格認定是指國家正式大專院校畢業生經過國家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後發給執業藥師或專業技術職務證書的過程。可見我國對藥店從業人員的素質要求是比較高的。
具有相應的營業場所、設備、倉儲設施、衛生環境
各地區依當地實際情況,結合有關法規,製定場所麵積、倉儲條件、人員結構和衛生條件等要求。
具有相應的質量管理機構或者人員
藥店應設置專門的質量管理機構,並配備數量足夠、素質符合工作要求的人員。
具有保證所經營藥品質量的規章製度
主要包括:業務經營質量管理製度;首營藥品質量審核製度;藥品質量驗收、保管養護及出庫複核製度;特殊藥品和貴重藥品管理製度;
效期藥品管理製度;不合格藥品管理製度;退回藥品管理製度;藥品質量事故報告製度;藥品不良反應監測製度質量信息管理製度;質量否決權製度等等。
..............................
上一篇:藥典的定義(doc 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