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高血壓患者健康行動實施方案(試點單位)(doc 5)
全國高血壓患者健康行動實施方案(試點單位)(doc 5)內容簡介
一、 目的
1. 通過技術普及和推廣實現對全國百萬高血壓患者的規範化治療,降低其冠心病和腦卒中事件的發病和死亡。
2. 在項目示範、帶動下,推動全國的高血壓防治工作,促進和提高全社會對高血壓防治的認識,有效控製高血壓,預防心腦血管病。
3. 促進高血壓規範化治療技術的推廣和普及。
二、 目標
1. 對全國2萬名社區基層醫師進行高血壓防治標準化培訓;
2. 由接受培訓的基層醫師對100萬名高血壓患者實施規範化治療與健康管理;
3. 使接受管理的100萬高血壓患者高血壓控製率達到60%以上;
4. 通過規範化治療後,高血壓患者的心腦血管病發病率和死亡率能夠下降30-50%。
三、 實施計劃
1. 建立組織保障體係
1) 衛生部疾病控製司慢病處為項目的領導機構。具體負責協調全國的行動計劃,負責組建和領導全國各省、市、自治區的項目領導體係;
2) 衛生部心血管病防治研究中心作為項目具體實施單位,成立項目辦公室,承擔與衛生部的聯絡任務,並負責協調各地區衛生行政機構的工作;
3) 項目所在省、市、自治區衛生廳疾控處成立各省項目辦、心血管病防治中心或類似機構,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省級項目,負責組建與管理各項目所在區縣的項目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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