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製度(doc 11頁)
貴陽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製度(doc 11頁)內容簡介
貴陽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製度內容提要:
第一條 為規範房地產中介服務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貴陽市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地產谘詢、房地產經紀等房地產中介服務活動,均應當遵守本規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按國家、省及本市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恪守職業道德。
第四條 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活動的主管部門。
區(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中介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工商、土地、物價、稅務等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房地產中介服務活動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應當持下列資料到經營場所所在地的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
(一)備案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三)固定經營服務場所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或者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及負責人任職文件和個人資料;
(五)聘用人員名冊及個人資料、聘用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六)業務、18新利网址多少 的相關製度;
(七)注冊資本驗資報告;
(八)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中介服務人員依法須經執業資質、執業資格認定的,還應當提交相關證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變更名稱、負責人、經營場所等事項或者歇業、撤銷的,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手續之日起30日內,報原備案的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自受理備案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符合備案條件的,出具備案證明。
第六條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內容:
(一)營業執照、備案證明;
(二)從業人員姓名、照片、注冊證號;
(三)服務範圍、內容、標準;
(四)收費項目、依據、標準、對象;
(五)信用檔案查詢方式;
(六)投訴方式和途徑;
(七)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中介服務人員依法須經執業資質、執業資格認定的,應當在其經營場所公示相關證書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代理銷售依法準予銷售商品房項目的,還應當在經營場所或者銷售現場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房銷售委托書和批準銷售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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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規範房地產中介服務行為,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保障房地產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貴陽市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凡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房地產谘詢、房地產經紀等房地產中介服務活動,均應當遵守本規定。
房地產價格評估,按國家、省及本市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 從事房地產中介服務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恪守職業道德。
第四條 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是本市房地產中介服務活動的主管部門。
區(縣、市)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地產中介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工商、土地、物價、稅務等部門應根據各自職責,協同做好房地產中介服務活動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自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應當持下列資料到經營場所所在地的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
(一)備案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三)固定經營服務場所證明(房屋所有權證或者房屋租賃備案證明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四)企業法定代表人及負責人任職文件和個人資料;
(五)聘用人員名冊及個人資料、聘用合同原件及複印件;
(六)業務、18新利网址多少 的相關製度;
(七)注冊資本驗資報告;
(八)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中介服務人員依法須經執業資質、執業資格認定的,還應當提交相關證書原件及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變更名稱、負責人、經營場所等事項或者歇業、撤銷的,應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手續之日起30日內,報原備案的房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自受理備案申請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符合備案條件的,出具備案證明。
第六條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在其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下列內容:
(一)營業執照、備案證明;
(二)從業人員姓名、照片、注冊證號;
(三)服務範圍、內容、標準;
(四)收費項目、依據、標準、對象;
(五)信用檔案查詢方式;
(六)投訴方式和途徑;
(七)房地產中介服務合同示範文本;
(八)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事項。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及其中介服務人員依法須經執業資質、執業資格認定的,應當在其經營場所公示相關證書加蓋公章的複印件。
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代理銷售依法準予銷售商品房項目的,還應當在經營場所或者銷售現場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房銷售委托書和批準銷售商品房的有關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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