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用地與建築規劃管理(doc 37頁)
成都市用地與建築規劃管理(doc 37頁)內容簡介
成都市用地與建築規劃管理目錄:
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建設用地規劃管理
第三章、一般地區建築規劃管理
第四章、附則
成都市用地與建築規劃管理內容提要:
除公共服務設施用地(如公廁、社區用房、派出所、街道辦事處、幼兒園、停車場、農貿市場等)及政府拍賣土地外,建設用地麵積小於1500平方米的,不得單獨開發建設。二環路以內的建設用地麵積小於3000平方米的獨立地塊隻能建設多層建築,二環路以外的建設用地麵積小於5000平方米的獨立地塊隻能建設多層建築。若小於起建標準,或由於自身地塊的條件限製需與周邊用地進行整合,整合時滿足以下要求:被整合用地地塊為不能單獨開發的地塊(舊城用地麵積小於3000平方米,新區用地麵積小於5000平方米)。
為加強規劃管理,保證相鄰用地之間的空間間距,在規劃審批管理中,因城市建設需要而要求與相鄰單位聯建的情況的,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取得相關權益人同意的情況下可采取以下措施:
1.若相鄰地塊之間不設圍牆,共用消防通道,相鄰建築之間隻控製建築間距;
2.若相鄰地塊采用建築拚建,拚建部分可不退用地紅線,但必須符合消防等相關規定,拚接建築必須整體設計並同步實施;
3.相鄰地塊之間地下室可整體設計或通過通道連接、坡道共享
..............................
用戶登陸
城市規劃熱門資料
城市規劃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