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的相關簡答題(doc 1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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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的相關簡答題(doc 10頁)內容簡介
保險的相關簡答題目錄:
1、何謂最大誠信原則?其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合同當事人訂立保險合同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內,應依法向對方提供影響對方做出是否締約及締約條件的全部實質性重要事實;同時,絕對信守合同訂立的約定與承諾。否則,受到損害的一方可以以此為理由宣布合同無效或不履行合同的約定義務或責任,還可以對因此受到的損害要求對方給予賠償。
其主要內容包括告知、保證、棄權與禁止反言。
2、何謂保險利益原則?簡述堅持保險利益原則的意義。
答:保險利益原則是保險的基本原則,它的本質內容是投保人以其所具有保險利益的標的投保,否則,保險人可以單方麵宣布合同無效;當保險合同生效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失去了對保險標的的保險利益,則保險合同隨之失效;當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被保險人不得因保險而獲得保險利益額度以外的利益。
堅持保險利益原則的意義:(1)為了防止賭博行為的發生;(2)為了防止道德危險的發生;(3)保險利益原則規定了保險保障的最高限度,並限製了賠付的最高額度。
3、何謂近因原則?如何判斷損失近因?
答:近因原則的基本含義是:若引起保險事故發生,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的近因屬於保險責任,則保險人承擔損失賠償責任;若近因屬於除外責任,則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隻有當承保危險是損失發生的近因時,保險人才負賠償責任。
判斷近因的基本方法有兩種:(1)從原因推斷結果,即從最初的事件出發,按邏輯推理直至最終損失的發生,最初事件就是最後事件的近因;(2)從結果推斷原因,即從損失開始,從後往前推,追溯到最初事件沒有中斷,則最初事件就是近因。
4、何謂損失補償原則?簡述堅持損失補償原則的意義。
答:損失補償原則是指當保險標的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有權按照合同的約定獲得保險賠償,用於彌補被保險人的損失,但被保險人不能因損失而獲得額外的利益。
堅持損失補償原則的意義:(1)能維護保險雙方的正當權益;(2)能防止被保險人通過保險賠償而得到額外利益;(3)能防止道德危險的發生。
5、何謂代位追償?保險人代位追償權的產生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答:指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按合同約定向被保險人賠償了保險金後,依法取得有關保險標的的所有權或向第三(責任人)的追償權。
必須具備的條件有:(1)被保險人對保險人和第三者必須同時存在損失賠償請求權;(2)被保險人要求第三者賠償;(3)保險人履行了賠償責任。
6、委付的成立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答:(1)委付必須以保險標的推定全損為條件;(2)委付必須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3)委付須就整體的保險標的提出要求;(4)委付須經保險人同意;(5)委付不得附有附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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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何謂最大誠信原則?其主要內容有哪些?
答:最大誠信原則:保險合同當事人訂立保險合同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內,應依法向對方提供影響對方做出是否締約及締約條件的全部實質性重要事實;同時,絕對信守合同訂立的約定與承諾。否則,受到損害的一方可以以此為理由宣布合同無效或不履行合同的約定義務或責任,還可以對因此受到的損害要求對方給予賠償。
其主要內容包括告知、保證、棄權與禁止反言。
2、何謂保險利益原則?簡述堅持保險利益原則的意義。
答:保險利益原則是保險的基本原則,它的本質內容是投保人以其所具有保險利益的標的投保,否則,保險人可以單方麵宣布合同無效;當保險合同生效後,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失去了對保險標的的保險利益,則保險合同隨之失效;當發生保險責任事故後,被保險人不得因保險而獲得保險利益額度以外的利益。
堅持保險利益原則的意義:(1)為了防止賭博行為的發生;(2)為了防止道德危險的發生;(3)保險利益原則規定了保險保障的最高限度,並限製了賠付的最高額度。
3、何謂近因原則?如何判斷損失近因?
答:近因原則的基本含義是:若引起保險事故發生,造成保險標的損失的近因屬於保險責任,則保險人承擔損失賠償責任;若近因屬於除外責任,則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也就是說,隻有當承保危險是損失發生的近因時,保險人才負賠償責任。
判斷近因的基本方法有兩種:(1)從原因推斷結果,即從最初的事件出發,按邏輯推理直至最終損失的發生,最初事件就是最後事件的近因;(2)從結果推斷原因,即從損失開始,從後往前推,追溯到最初事件沒有中斷,則最初事件就是近因。
4、何謂損失補償原則?簡述堅持損失補償原則的意義。
答:損失補償原則是指當保險標的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損失時,被保險人有權按照合同的約定獲得保險賠償,用於彌補被保險人的損失,但被保險人不能因損失而獲得額外的利益。
堅持損失補償原則的意義:(1)能維護保險雙方的正當權益;(2)能防止被保險人通過保險賠償而得到額外利益;(3)能防止道德危險的發生。
5、何謂代位追償?保險人代位追償權的產生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答:指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按合同約定向被保險人賠償了保險金後,依法取得有關保險標的的所有權或向第三(責任人)的追償權。
必須具備的條件有:(1)被保險人對保險人和第三者必須同時存在損失賠償請求權;(2)被保險人要求第三者賠償;(3)保險人履行了賠償責任。
6、委付的成立必須具備哪些條件?
答:(1)委付必須以保險標的推定全損為條件;(2)委付必須由被保險人向保險人提出;(3)委付須就整體的保險標的提出要求;(4)委付須經保險人同意;(5)委付不得附有附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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