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營養失調的臨床表現及喂養原則講解(doc 12頁)
嬰兒營養失調的臨床表現及喂養原則講解(doc 12頁)內容簡介
一、營養缺乏
二、營養不足
一、營養缺乏
營養缺乏主要是由於營養素攝入不足,消化吸收不良、代謝障礙,需求量增加或消耗過多等多種因素導致營養素缺乏引起的一類疾病。嬰幼兒時期,由於生長發育快速,對各種營養素的需求比企業管理相對要高,另一方麵,由於嬰幼兒的器官發育尚不成熟,消化吸收能力差、抗病能力弱、容易患腹瀉、消化不良等疾病,造成營養素消化吸收不良或營養丟失,所以嬰幼兒更加需要注意合理膳食,否則極易發生營養缺乏病。
由於機體所攝取的營養素不能滿足自身的需要而出現各種營養素缺乏所特有的症狀與體征,即營養缺乏病(症)。根據聯合國兒童基金會1990年報告,我國兩歲以上兒童生長發育滯緩率為41%,說明我國現階段雖然部分地區有營養過剩問題,但就全國而言,營養缺乏仍是重要問題。
營養缺乏病的分類
一般將營養缺乏病分為原發性與繼發性兩大類。
1、原發性營養缺乏病
由於膳食中營養缺乏或攝入不足而引起的營養障礙性疾病稱為原發性營養缺乏病。如蛋白質一熱能營養不良、營養性貧血、幹眼病等都是原發性營養缺乏病,隻要補充足夠的相應營養素即可痊愈。
其致病原因有:
不良的膳食習慣:如不合理的烹調使營養素大量破壞或丟失,或因偏食、挑食、禁食、忌食等原因使營養素的攝入量減少,從而造成機體營養素缺乏;
過多食用精製白米,白麵:由於糧穀類的過分加工,可使其中的硫胺素(維生素B1)損失90%,核黃素(維生素B2)、煙酸(維生素PP)和鐵損失70%一85%。這些營養素在麩皮與胚芽中分布較多。
經濟原因:在經濟落後的國家或地區裏,人們生活水平低下,副食品食入較少.單純或主要以主食提供熱能與各種營養素,往往造成營養缺乏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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