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房地產市場調控管理模式的思考(doc 7頁)
房地產功能的定位:目前中國房地產市場中存在的最大問題是,各級地方政府對房地產所具有產業發展功能最感興趣,特別是在城市化進程中,各地政府不僅沒有把房地產所承擔的社會服務功能予以重視,反而把城市土地經營、推動土地增值作為增加政府收入的主要渠道來對待。房地產確實是對經濟增長具有強拉大效應的產業,但是我們還必須清楚地認識到,中國的房地產也承擔著保障13億人口公平居住權的功能。如果我們忽略了這一點,失去的不僅僅是和諧社會主義的基礎,同時我們將遭遇房地產市場泡沫帶來的危害。
房地產調控目標的定位:鑒於中國房地產的市場的特點和功能,決定了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目標定位上限和下限。房地產市場管理的上限,就是不能使房地產市場陷入投機市場的陷阱。要使房地產不陷入投機市場的陷阱,需要對供需雙方進行約束性調控:對購房者而言,要使其不是為了投資而購買,而是為了居住而購買;對房地產商而言,不能使房地產行業成為一個暴利或超額利潤行業,而應當是一個獲得平均利潤的行業。這是保證房地產業在中國健康發展的上限調控目標。
中國房地產調控的下限目標是,無論房地產價格如何變化,必須讓所有的居民都能有房住,特別是收入最低的群體必須有最低的起碼的居住標準。另一方麵,無論你如何富有,有如何強大的購買力,也隻能購買有限麵積的住房。在住房標準上,中國不可能像美國那樣,中產家庭都可以購買獨立別墅。要使低收入者能夠住上房,使中等收入能夠買得起房,使高收入者購有限的房,實現住房的大體均等化,這應當成為中國房地產調控的目標。
目前造成中國房地產價格上漲有多種原因,但最根本或最深層的原因,是對房地產市場管理定位上出現了問題。從經濟學基本原理看,房地產並不是一個完全競爭的市場,作為土地資源稀缺的中國更是如此。但是從1998年放開房地產市場以來,對於房地產到底是按照完全競爭市場來管理,還是按政府參與的有限競爭市場來管理,我們並沒有從理論和指導思想上搞清楚。在對房地產市場管理和政策的設計上,嚴重存在著按完全競爭的市場來對待的傾向。管理指導思想和政策與房地產市場性質的錯位,使房地產的管理陷入被動局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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