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養老保險權益改革的曆史問題與對策(doc 10頁)
中國養老保險權益改革的曆史問題與對策(doc 10頁)內容簡介
一、改革背景下養老保險新製度實施的邏輯
二、為什麼非劃不可以及得劃多少
三、由誰以什麼方式向誰劃資以及我們的預期效果
四、預見未來“劃資”後是怎樣一個局麵
五、本文到底說明什麼了問題
務界的資料以及借鑒一些公共管理專家的觀點
回顧了我國“劃資還債”解決養老保險隱性債務的緣由和曆史,思考了現實的問題並在理論上進行解釋,然後對如何劃資提出一些設想,最後對劃資後的運行方式作了思考。
一、改革背景下養老保險新製度實施的邏輯
“ 為渡過人口老齡化高峰,我國政府1997年決定把現收現付養老保險製度轉變為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新的養老保險製度,出現了養老保險的隱性 債務問題。債務包括兩部分:一是應繼續付給新製度實施前已離退休人員的離退休金總額;二是新製度實施前參加工作、實施後退休的人員在新製度實施前積累的養老金權利。”(宋曉梧 、 張新梅,2000)
其實,何止老齡化一個原因,縱觀世界諸國養老保險的轉型或改革,本來,解決隱性債務可以有多種方法,比如:發行“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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