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料檢驗控製程序(doc 8頁)
進料檢驗控製程序(doc 8頁)內容簡介
進料檢驗控製程序目錄:
一、目的
二、範圍
三、參考文件
四、定義
五、權責
六、作業內容
七、附件
進料檢驗控製程序內容摘要:
6.2.製訂<<進料檢驗標準>>
6.2.1.由品保對須進行進料檢驗的原物料,製訂<<進料檢驗標準>>並參考<<計數值抽樣計劃使用準
則>>的規定,決定抽樣時之檢驗水平與AQL(允收水平).
6.2.2.除緊急放行和免檢外,進料產品在未經檢驗前不得使用.
6.2.3.若產品未能通過任何檢驗或測試,則應引用<<不合格品管製程序>>予以處理.
6.3.免檢.
6.3.1.對產品質量影響不大之物料,如:紙角等列為免檢.
6.3.2.客供品除客戶特別指定要求外,隻針對外觀進行檢測,其它列為免檢項目.
例如:電源供應器.
6.3.3.對產品質量影響不大之物料要求廠商送貨時附出廠檢驗報告.
6.4.緊急放行.
6.4.1.緊急放行申請
當進料產品因應付緊急生產,而需稱跳過進料檢驗時,由生管或采購提出<<物料鑒審單>>申請
緊急放行並依<<物料鑒審(MRB)程序>>進行可行性評估及審核.
6.4.2.執行.
6.4.2.1.IQC於產品上貼物料鑒審標簽,注記<<物料鑒審單>>單號放行產品.
6.4.2.2.IQC應在進料檢驗記錄上蓋緊急放行章並注記<<物料鑒審單>>單號.
6.4.2.3.若緊急放行前先抽取之檢驗樣品檢驗不合格時,應通知生產單位停止生產,並以<<物料鑒審>>依<<物料鑒審(MRB)程序>>審核該批物料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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