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管理作業及相關製度內容摘要:
質量管理方法:
第一條 目的
確保產品質量標準化,提高質量水準。
第二條 範圍
產品及研究開發、設計。
第三條 設計質量管理作業流程
第四條 實施單位
工程部、業務部、質量管理部成品科及有關單位。
第五條 實施要點
(一)工程部設計程科,依據收集的CNS、JIS、UL等國內外有關規格的資料,以及業務部、質量管理部回饋的市場調查,客戶要求,客戶抱怨分析等資料,設計新產品及改良現有產品。
(二)設計完成,要經試作、檢驗、了解生產時可能發生的問題以及是否能達到設計的質量要求。
(三)試作不合格即檢查修正,再試作。
(四)試作合格即會同有關單位製定用料標準、材料規格、零件規格、產品規格、作業標準、標準工時以及QC工程表。
(五)設計的新產品如屬客戶訂購者,則試作合格的樣品,需經業務部送交客
戶認可後,開始受訂,由企劃室作生產企劃。
(六)工程資料回饋有關單位,並確實執行規格、標準、藍圖等設計變更作業。
第六條 本辦法經質量管理委員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進料檢驗規定:
第一條 目的
確保進料質量合乎標準,確使不合格品無法納入。
第二條 範圍
原料,外協加工品的檢驗。
第三條 進料檢驗流程
第四條 實施單位
質量管理部進料科、加工品科、及其他有關單位。
第五條 實施要點
(一)檢驗員收到驗收單後,確依檢驗標準進行檢驗,並將進料廠商、品名、規格、數量、驗收單號碼等,填入檢驗記錄表內。
(二)判定合格,即將進料加以標示“合格”,填妥檢驗記錄表,及驗收單內檢驗情況,並通知倉儲人員辦理入倉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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