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製度目錄:
1 目的:為規範質量事故的報告與處理,使得每項質量問題都得到妥善處理,特製定本製度。
2適用範圍:本製度適用於項目部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工作。
3職責:
3.1項目部質量部負責質量事故的上報工作。
3.2公司工程部負責組織召開質量事故分析會。
3.3公司總工程師主持質量事故的分析會,按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4質量事故統計的範圍:
4.1隻計算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在工程上的質量事故。
4.2 質量事故不包括:
a、在設備開箱驗收或清點時,發現機械設備本身已損壞的事故。
b、工程交付使用質保期後發生的事故。
c、由於自然災害而造成的質量事故。
5質量事故分類
5.1一般事故:在施工中一次返工損失較大,直接經濟損失1~10萬元。
5.2重大事故:在施工中一次返工損失大,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其中: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為1級,100~300萬元為2級,30~100萬元為3級,10~30萬元為4級。
6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不計其直接經濟損失,均為重大質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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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事故報告和處理製度(doc 10頁)簡介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