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統計管理規定(DOC 5頁)
火災統計管理規定(DOC 5頁)內容簡介
火災統計管理規定
第一條 為了健全火災統計製度,全麵掌握火災情況,正確分析火災規律,充分發揮火災統計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個體經營戶、私營企業和各種聯合經濟組織、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和華僑、外國人在我國境內的獨資、合資或者合作經營的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基層群眾性組織和城鄉居民發生火災後,都必須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凡失去控製並對財物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都為火災。
第四條 所有火災不論損害大小,都列入火災統計範圍。
以下情況也列入火災統計範圍:
..............................
第一條 為了健全火災統計製度,全麵掌握火災情況,正確分析火災規律,充分發揮火災統計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 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城鄉個體經營戶、私營企業和各種聯合經濟組織、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和華僑、外國人在我國境內的獨資、合資或者合作經營的企業事業組織,以及基層群眾性組織和城鄉居民發生火災後,都必須執行本規定。
第三條 凡失去控製並對財物和人身造成損害的燃燒現象,都為火災。
第四條 所有火災不論損害大小,都列入火災統計範圍。
以下情況也列入火災統計範圍:
..............................
用戶登陸
spc統計熱門資料
spc統計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