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電廠質量保證安全規定(DOC 13).doc
核電廠質量保證安全規定(DOC 13).doc內容簡介
1 引 言
1.1 概述
1.1.1 本規定對陸上固定式熱中子反應堆核電廠的質量保證提出了必須滿足的基本要求。
1.1.2 本規定提出的質量保證原則,除適用於核電廠外,也適用於其他核設施。
1.1.3 為了保證核電廠的安全,必須製定和有效地實施核電廠質量保證總大綱和每一種工作(例如廠址選擇、設計、製造、建造、調試、運行和退役)的質量保證分大綱。本規定對製定和實施這些大綱提出了原則和目標。各種質量保證大綱所遵循的原則是相同的。
1.1.4 必須指出:在完成某一特定工作中(例如在廠址選擇、設計、製造、建造、調試、運行和退役中),對要達到的質量負主要責任的是該工作的承擔者,而不是那些驗證質量的人員。
1.1.5 質量保證大綱應包括為使物項或服務達到相應的質量所必需的活動,驗證所要求的質量已達到所必需的活動,以及為產生上述活動的客觀證據所必需的活動。
1.1.6 質量保證是“有效管理”的一個實質性的方麵。通過有效管理促進達到質量要求的途徑是:對要完成的任務作透徹的分析,確定所要求的技能,選擇和培訓合適的人員,使用適當的設備和程序,創造良好的開展工作的環境,明確承擔任務者的個人責任等。概括來說,質量保證大綱必須對所有影響質量的活動提出要求及措施,包括驗證需要驗證的每一種活動是否已正確地進行,是否采取了必要的糾正措施。質量保證大綱還必須規定產生可證明已達到質量要求的文件證據。
1.1.7 各部門執行本規定的具體方法(對於整個核電廠和各種工作)可以有所不同,但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遵循本規定所確定的原則,製定詳細的執行程序。還必須指出:質量保證大綱必須周密製定,便於實施,並保證技術性的和管理性的工作兩者充分地結合。
..............................
用戶登陸
質量手冊熱門資料
質量手冊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