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doc10
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doc10內容簡介
目 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大氣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
第三章 防治燃煤產生的大氣汙染
第四章 防治機動車船排放汙染
第五章 防治廢氣、塵和惡臭汙染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防治大氣汙染,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和生態環境,保障人體健康,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製定本法。
第二條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將大氣環境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合理規劃工業布局,加強防治大氣汙染的科學研究,采取防治大氣汙染的措施,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
第三條 國家采取措施,有計劃地控製或者逐步削減各地方主要大氣汙染物的排放總量。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本轄區的大氣環境質量負責,製定規劃,采取措施,使本轄區的大氣環境質量達到規定的標準。
第四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對大氣汙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各級公安、交通、鐵道、漁業管理部門根據各自的職責,對機動車船汙染大氣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主管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大氣汙染防治實施監督管理。
..............................
用戶登陸
品質知識熱門資料
品質知識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