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文件與質量記錄控製程序(doc 10頁)
程序文件與質量記錄控製程序內容提要:
4名詞及定義
4.1 文件:凡被引用作為標準、規範、作業指引等的文件均屬於。
4.2 控製文件:被使用為作業依據的書麵文件,須隨時保持最新版次,具有分發控製、修訂版本時須重新分發以確保文件正確性者。
4.3 外來文件:指取自外部的法規、規範、標準、或客戶提供的圖麵、規定等,被本公司用來作為質量管理體係流程中引用的標準。
4.4 文件定義的質量記錄:屬質量活動的記錄,但被用來作為其它相關活動的標準時,該項質量記錄應被視為文件,依記錄控製過程控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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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作業流程說明
6.1 文件版本、版次編訂原則:
6.1.1 初製訂為A版,版次為A0,修訂時版次依A1~A10的順序遞增。
6.1.2文件經過10次修訂至第10版時,則將原文件版本換為B版,同樣修訂時版次依B1~B10的順序遞增,版本號按A~Z的順序遞增。版本號、版次號和修改頁次在封麵頁上注明。
6.1.3外部文件的版次依原始文件的版次方式,若外部原始文件無版次時,則依該文件發行日期作為版次。
6.2文件製訂:
6.2.1依組織任務與管理運作的需求,由相關部門草擬文件內容送文件控製人員以文件標準格式打字及賦予文件編碼、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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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的儲存與保護:
(1)記錄應以適當的環境分類歸檔儲存,原則上記錄應保存於卷宗夾並置放於檔案櫃中。
(2)記錄如屬較不常使用或需長期保存者,得於相當數量後統一收存於紙箱中保護,儲存時應避免記錄受潮致使記錄毀損。
(3)為確保記錄能清晰易於辨識內容,如保存期限超過半年者,不得以傳真熱感應紙做為記錄使用,應先將傳真紙複印後再歸檔保存。
(4)記錄存放於卷宗夾中,應以記錄發生日期、或記錄編號順序,依序排列符合邏輯方式整理,以免混亂致使記錄取用時找不到。
(5)各部門的記錄於每年12月30日至元月5日前整理包裝標識好,交文控中心統一保存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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