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交易市場交易棉公證檢驗實施辦法(doc 14頁)
棉花交易市場交易棉公證檢驗實施辦法(doc 14頁)內容簡介
棉花交易市場交易棉公證檢驗實施辦法內容提要:
承檢機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通過國家或省級實驗室資質認定;
(二)具有滿足棉花儀器化公證檢驗要求的人員;
(三)具有滿足棉花儀器化公證檢驗要求的檢驗設施、儀器設備、檢測環境、交通及通訊條件;
(四)具有能夠保障工作質量並嚴格執行工作規範的內部監督製約機製。
對不符合上述條件的,不能承擔交易棉公證檢驗任務。
……
交易市場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一)協調倉庫配合承檢機構做好現場公證檢驗工作;
(二)審核貨權人提交的報驗申請,並向中纖局報驗;
(三)審核貨權人提交的複檢申請,並提交中纖局;
(四)審核貨權人提交的報驗變更、撤銷申請,並通知中纖局;(五)向貨權人轉交《公證檢驗證書》。
……
交易市場負責對倉庫的監督管理,出現下列情形的,經查屬實,交易市場將對倉庫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取消指定交割倉庫資格:
(一)倉庫未按第十六條要求進行驗收或在棉花入庫驗收過程中發現第十五條所列情況,沒有及時報告交易市場和承檢機構的;
(二)倉庫沒有履行第十條所列職責的;
(三)發現入庫貨權人幹擾現場檢驗工作以及複檢申請方幹擾複檢工作,沒有及時報告交易市場的;
(四)發現承檢機構在現場檢驗中違反規定,沒有及時報告交易市場的。
..............................
用戶登陸
抽樣檢驗熱門資料
抽樣檢驗相關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