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線電纜產品強製性認證實施規則(doc 45頁)
電線電纜產品強製性認證實施規則內容提要:
1.適用範圍……1
1.1 本規則適用的產品範圍……1
1.2 本規則不適用的產品範圍……1
2.認證模式……1
3.認證的基本環節……1
4.認證實施的基本要求……1
4.1 認證申請……1
4.2 型式試驗……2
4.3 初始工廠檢查和產品一致性確認檢驗……4
4.4 認證結果評價、批準與時限……6
4.5 獲證後的監督……6
5.認證證書……9
5.1 認證證書的保持……9
5.2 認證證書覆蓋產品的擴展……9
5.3 認證證書的注銷、暫停和撤銷……10
6.強製性產品認證標誌的使用……11
6.1 基本要求……11
6.2 準許使用的標誌樣式……11
6.3 變形認證標誌的使用……12
6.4 加施方式……12
6.5 標誌位置……12
7.收費規定……12
電線電纜產品強製性認證實施規則內容提要:
申請時需提交的文件資料:
申請認證應提交正式申請書,並隨附以下文件資料:
a)申請人、製造商、生產廠合法經營和生產的有關證明(例如:營業執照、商標注冊證明、委托合同、知識產權方麵的合法聲明等);
b)產品一致性聲明;
c)產品描述信息(附件2),包括原材料及其製造商等信息。關鍵原材料種類見“電線電纜產品關鍵原材料一覽表”(附件4);
d)代理申請合同(如果委托他人代理申請);
e)其他需要的文件。
型式試驗報告和產品描述報告
型式試驗結束後,檢測機構出具《型式試驗報告》。
型式試驗項目部分不合格時,允許申請人進行整改;整改應在認證機構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自型式試驗不合格通知之日起計算),未能按期完成整改的,視為申請人放棄申請;申請人也可主動終止申請。
《產品描述報告》是對申請單元內所有產品與認證相關的信息的描述,認證機構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格式組織編製《產品描述報告》,內容應清晰、完整。
認證機構應及時向持證人提供《型式試驗報告》和《產品描述報告》,持證人應保證在生產廠能獲得完整有效的《型式試驗報告》和《產品描述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