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ISO9000為基礎的要求(doc 28頁)
一、管理職責——要素4.1
二、質量體係——要素4.2
三、合同評審——要素4.3
四、設計控製——要素4.4
五、文件和資料控製——要素4.5
六、采購——要素4.6
七、顧客提供產品的控製——要素4.7
八、產品標識和可追溯性——要素4.8
九、過程控製——要素4.9
十、檢驗和試驗——要素4.10
十一、檢驗、測量和試驗設備的控製——要素4.11
十二、檢驗和試驗狀態——要素4.12
十三、不合格品的控製——要素4?13
十四、糾正和預防措施——要素4.14
十五、搬運、貯存、包裝、防護和交付——要素4.15
十六、質量記錄的控製——要素4.16
十七、內部質量審核——要素4.17
十八、培訓——要素4.18
十九、服務——要素 4.19
二十、統計技術——要素 4.20
一、管理職責——要素4.1
質量方針---4.1.1
負有執行職責的供方管理者,應規定質量方針,包括質量目標和對質量的
承諾,並形成文件。質量方針應體現供方的組織目標以及顧客的期望和需求。
供方應確保其各級人員都理解質量方針,並堅持貫徹執行。
組織---4.1.2
職責與權限---4.1.2.1
對從事與質量有關的管理、執行和驗證工作的人員,特別是對需要獨立行
使權力開展以下工作的人員,應規定其職責、權限和相互關係,並形成文件:
a) 采取措施,防止出現與產品、過程和質量體係有關的不合格;
注:如需要糾正質量問題,建議負責質量的人員有權停止生產。
b)確認和記錄與產品、過程和質量體係有關的問題;
c)通過規定的渠道,采取、推薦或提出解決辦法;
d)驗證解決辦法的實施效果;
e)控製不合格品的進一步加工、交付或安裝,直至缺陷或不滿足要求的情
況得到糾正。
f)在闡述QS-9000要求時,說明顧客對內部職能部門的需求(如選擇特殊
特性,確定質量目標、培訓、糾正和預防措施,產品設計與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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