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屬材料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辦法(doc 7頁)
某金屬材料有限公司物資管理辦法(doc 7頁)內容簡介
一、目的
二、定義
三、職責
四、權限
目的
1.1 為了規範公司物品的申購、采購、領用、保管行為,有效進行控製,特擬訂本辦法。
定義
1.2 固定資產: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2000元及以上的廠房、建築物、機器、機械、行車、運輸工具、電腦及其外設、傳真機、複印機、空調、安防器材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
1.3 生產原材料:指用於生產直接參與冶煉反應的廢銅、鬆樹原木、木炭、煤炭、稀土等材料。
1.4 生產輔助材料:指用於生產過程中,起加熱、降溫、動力、傳輸、測試、包裝等作用的輔助性材料如乙炔、氧氣、氬氣、柴油、乳液、吹氧管、觸媒、包裝塑膜等。
職責
1.7行政部門:物品申購審批;對印刷品、醫藥品、辦公文具進行收發保管與管控;對易耗品發放標準、低值品損壞或丟失之賠償辦法的製定;對低值品報廢的鑒定和審批;根據財務部的安排參與物資盤點工作。
1.8采購部門:根據已批準之申購單按有關規定進行采購,確保使用單位的需求滿足以及采購價格的合理性。
1.9倉儲部門:根據安全存量對生產性物資包括原材料和輔助材料進行申購;對除印刷品、醫藥品、辦公文具以外的所有采購回來的物資,進行分類管理;建立收發存台帳及製作月報表;根據財務部的安排具體執行庫存物資的月、季、年度的清查盤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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