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邦櫥具代理店管理辦法(doc 15頁)
歐邦櫥具代理店管理辦法(doc 15頁)內容簡介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對代理店的支援
第三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的主旨
本規章規定重慶市萬州區歐邦住宅設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歐邦櫥具)與代理店之間的交易有關事項。
第二條:代理店的銷售區域
代理店可行銷售的區域,依協議來決定。代理店如欲於指定以外的區域進行買賣活動,應事前與歐邦櫥具公司聯絡,取得其認可。而在某種情況下,歐邦櫥具公司必須估計此店與其他代理店的競爭情況,做深入的調查與研究,確定無顯著影響後方可予以認可。
第三條:經營商品
代理店所經營的商品必須是由歐邦櫥具公司生產、附有歐邦櫥具公司商標的所有產品。
第四條:銷售責任額
代理店的每月銷售責任額為 萬元以上。但此責任額必須是第三條規定商品的總額。
代理店須於每月25日之前,向歐邦櫥具公司提出下個月份的銷售預定。
第五條:經銷處等的設置
代理店可在自己的責任範圍下設置經銷處及代辦處等。但設置之前須與歐邦櫥具公司聯絡,取得其認可方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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